北京市民郭女士近日碰上件烦心事儿,因其网购衣服到手后不如意,给了卖家一个“中评”,谁想此后便惨遭骚扰电话“轰炸”近6小时,六七秒钟就响一次。记者以买家身份致电店家改评价后能否别再骚扰,对方连称“行行”(9月9日《北京晨报》)。
因为没有给出“好评”受到骚扰的怪象时有发生,甚至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这种骚扰来自哪儿,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报警无路,很是苦恼。消费者花钱购物,难道不管货物好坏,都必须要给出好评吗?这显然是在绑架消费者的严重侵权行为。
保障消费者网购正当权益,完善立法是关键。根据工信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可以说,网上购物秩序的建立举足轻重。因此,有必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明确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督方式等,特别要完善对网店监管的法律监督体系。
网购权益更需重罚来撑腰。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惩用骚扰等手段逼迫消费者改差评的侵权行为。开辟网上举报绿色通道,凡举报,一经核实就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给予制裁。譬如取消网店卖家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产品流通许可证,追究网店平台提供者的连带责任,而且要严厉罚款,追究当事人的侵权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
规范网购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网络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强行业自律,更需要有关部门对不法行为加强规制,才能确保网络交易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 何旭/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