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郭女士近日碰上件烦心事儿,因其网购衣服到手后不如意,给了卖家一个“中评”,谁想此后便惨遭骚扰电话“轰炸”近6小时,六七秒钟就响一次。记者以买家身份致电店家改评价后能否别再骚扰,对方连称“行行”。(9月9日《北京晨报》)
网购有方便快捷的优势,也有鱼龙混杂、隐蔽性强的缺陷。一些网店之所以敢这样侵害客户,主要就是抓住了网络的缺陷,仗着距离远客户投诉维权成本大和软弱求安的心理,肆意妄为。放眼全国,诸如“寿衣门”、“骚扰电话”的恶意骚扰消费者事件并非偶然,而且有了一定的惯性动作,对此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保障消费者网购正当权益,完善立法是关键。根据工信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可以说,网上购物将是大势所趋,而网上购物秩序的建立也是举足轻重。因此,有必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明确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督方式等,特别要完善对网店监管的法律监督体系。
网购权益更需重罚来撑腰。作为网购监管主体的工商和公安部门,有义务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有必要开辟网上举报绿色通道,凡举报,一经核实就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严厉制裁。譬如取消网店卖家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产品通许可证,追究网店属主平台提供者的连带责任,而且要严厉罚款,追加当事人的侵权责任,加大其违法成本。
总而言之,规范网购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网络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强行业自律,更需要有关部门对不法行为加强规制,“软”“硬”兼施,才能确保网络交易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何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