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通告的人,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今日上午,有陕西榆林当地网友称,一则公检法联合通告末尾,榆林市检察院的落款和盖章,“检察院”的“察”字,都错成了“查”,变成了“检查院”。(中新网9月3日)
古语云:“官凭印,虎凭山”。公章对于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作用,应该是人所共知的。它是一个单位的印记,也是权力的象征。无论是单位间相互的公事往来,还是个人需要办的事情。这盖有公章的一纸公文就是唯一的凭证。
然而,令笔者震惊的是,今日这则新闻却曝出:陕西榆林检察院的落款,甚至是公章,都将“察”字错成了“查”。对此,笔者不禁在想:不仅仅是代表着单位权利的公章现错字,连落款都是错的,究竟是工作人员太粗心还是文化水平低?
若是工作人员太粗心,其工作作风就有待提高。俗话说:“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如此重要的官印都现了错字,试问工作人员责任心何在,领导干部监管何在?若是因文化水平低造成的,就令人耻笑了。每一名公务员干部都是通过考试千挑万选出来的,连本单位的名称都写错了,试问如何让群众信服,如何为民排忧解难?
公章代表着单位的权利,其严肃性在于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公章却现错字,这很显然就侵犯了公章的严肃性,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
因此,笔者认为,还需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公章现错字的单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首先,对全国公章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加大监管问责力度。其次,要加强对当今干部思想的教育,根治“四风”病,切实转作风。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