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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现管腐败”,“红包”黑钱“积少成多”?

蒋萌

2014年09月04日09:1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县官不如现管,官不在大,有权就行。在一些人看来,权力虽有大小之分,但只要是掌握实权,就能用于寻租。有媒体调查,一些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尽管级别低,却成为违法违规者巴结的对象。每次三五千元的红包收着,日积月累可达数十万元,拿人手短,自会“关照”。

这种事的本质,就是行贿与受贿式腐败。但在一些小官的心里,却自欺欺人地将此归入“灰色收入”范畴。他们认为这是“靠山吃山”,是被管理者“聊表寸心”,甚至一些人在法庭上还狡辩属于“人情往来”。说到底,这都是在偷换概念。权力者受贿是百分之百的腐败,以权换钱无法抵赖。进一步追问:哪个平头百姓能隔三差五地收“红包”?

小官“投桃报李”的后果是严重的。表现在环保领域,是污染企业“敞开”排污;在查处违章违建中,是当事人想咋盖咋盖;涉及质量监督,是高抬贵手差不多就得;至于教育部门,是“后台运作”生源名额;而税务部门,则可少查账不找麻烦。由此导致,一些正常的执法监督被严重打折,在少数人得利的同时,社会利益遭受严重侵害。而且,一些小官还学会没事找茬,即便社会单位的运作没问题,但只要不“孝敬打点”权力者,就会被给颜色瞧。久而久之,行政部门的形象与公信力也严重受损。

一些腐败小官觉得,相对于大贪“胃口”动辄千万上亿元,弄点“小钱”小巫见大巫。而在大贪看来,一些小干部尚且大捞油水,作为领导怎能“屈居人后”?没有最丑只有更丑,“比丑思维”使一些人丧失了最后的底线。

有检察官说,小官腐败因为单次数额较低,行受贿过程隐蔽,官级不高非众矢之的,因而查处难。其实呢,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小干部频频收黑钱,外界不可能毫无耳闻。反倒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绷紧“打苍蝇”的弦,切勿觉得几千元案值“不算啥”。要知道,刑法规定的贪腐起刑点就是五千元。如果严格执行这一起刑标准,某些小干部怎么可能明目张胆地动辄收三五千元?恰恰是因为一些执法者“抓大放小”,在司法实践中擅自违法提高贪腐起刑点,才导致一些积少成多的腐败者有恃无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省。

谈及反腐,必涉及限权与监督,小官自然概莫能外。比如,企业环保与否,不能只凭检查者的报告,更应问问周边百姓的感受。又如,私搭乱建明摆着,如果检查者睁眼说瞎话,就无可奈何吗?对有关部门来说,必须畅通民众监督与举报的渠道,更要对举报者给予匿名保护甚至嘉奖。更深层的问题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力度与速度,祛除权力隐含的不当附加值,使权力真正回归为民服务的本位。也只有规范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消除灰色收入这种换汤不换药的腐败,公务员职业才能“脱敏”,公务员涨薪才能获得民意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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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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