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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搭黑车”频遭性侵害,苛责何忍?

蒋萌

2014年08月29日15:5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女生“搭黑车”频遭性侵害,苛责何忍?

背景 :近来女大学生“搭错车”后遭侵害的新闻接连曝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名涉事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但一些媒体和网友的焦点却停留在女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上。

华商报发表王琦的观点:对于此类犯罪者,多是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如果你足够强大和警惕,那么犯罪或许就不会发生。我们向往一些人说走就走,潇洒走天涯的勇气,却看不到他们在一个人走之前付出的努力。如果你自己尚不够强大,那么请时刻警惕,选择正规渠道,找人陪伴,并随时准备好求救,保持低调、冷静和勇气,这才是长大成熟的标志。安全意识不能用生命来唤醒,不轻信陌生人,时刻留一份防范之心,并不是对社会无情冷漠,相反,如此才能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安全感。

新京报发表李易的观点:若以安全意识匮乏为由,轻易从几起悲剧中得出“受害者有问题”的结论,是否太轻佻?铺天盖地地归因于受害者自身,就可能给一些潜在犯罪分子一种心理慰藉:我侵害她,都怪她露出那截白花花的胳膊。“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前面永远是“害人之心不可有”。教育弱势群体防人有必要,但也要想方设法阻断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而媒体、有关部门在宣传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让人们知道法网不可越,让某些人及时收回罪恶之手,这也好过当事后诸葛。

小蒋随想 :犯罪与打击犯罪是辩证存在的。从善良者的角度,当然希望杜绝一切侵害犯罪的发生,呼吁加强防范措施,严惩犯罪以儆效尤,这些举措是必要的。但人们也要明白,“豺狼虎豹”伤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万一的小概率,丑恶悲剧还是存在。面对上述事实,如果惶惶不可终日,是可悲的;怪受害者“不小心”,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过度指责社会治安差,忽略了任何社会都有犯罪率。谈及社会理性,不应是苛责受害者,也不是漠视犯罪,而应是基于努力预防、坚决惩治之后的坦然。

官员复出早于撤职通报,问责只走过场?

背景 :8月27日,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了对“3?21平度纵火案”中12名官员的问责通报,其中2名副市长受到处分,案发地凤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付强,被撤销党内职务;凤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吕中科,被行政撤职。通报还称:“处理意见已于4月底落实到位”。但据报道,5月11日,平度政府官网发布任免通知,任命付强为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吕中科则为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新京报发表徐明轩的观点:也就是说,在两人“撤职”处分都还没捂热时,两名责任官员又走马上任了。更匪夷所思的是,官员“复出”竟跑到了其撤职通报的前头,俨然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官场“穿越剧”。事实上,明明“4月底已落实到位”的处分,拖延到8月底才公布,其实就引人遐想。众所周知,平度纵火案事发之初,问责也成了舆论呼声,但有关方面的问责通报却迟迟未出。而今在此案开庭之际,偏偏又公布了问责通报,这其中是否有些“公关成分”?这令人生疑。撤完职火速履新,这样蜻蜓点水式的追责能让官员有多少“痛感”?能起到惩前毖后、教育责任官员、以儆效尤的效果吗?这是对党纪国法的蔑视,是对“问责”二字的亵渎。

小蒋随想:被问责官员火速复出,暂且抛开是否符合程序,至少说明在体制内,其实并不想真正“严惩”。免职也好,撤职也罢,不过是为了尽快平息民怨的“应急举措”。之后,再给受了“委屈”的干部悄悄换个位子。这种“走过场”式问责屡见不鲜,备受群众质疑,但许多地方依然我行我素。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行政管理存在“人治”而非“法治”,干部任用缺乏外部考核与民主监督,违反组织程序的人事安排少有惩处,法不责众与权大于法思维令一些人有恃无恐。问题都是明摆着的,法律法规也是现成的,核心还是“执行难”。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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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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