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裸官”涉贪腐近4亿,自认有机会获缓刑。近日,广州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开审,为首的“裸官”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其在任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转移国资2.84亿元。据了解,张新华法律意识并不强,自认为如此数额并非严重的职务犯罪,并且自觉有机会判缓刑出来。(8月21日澎湃新闻网)。
按我们正常人的想法,贪污如此上亿元的国家财产,即使是不能判处死刑,但也可能判个长达十几年甚至是无期的徒刑,而贪官张新华却不以为然,自以为是,并没有意识到这是非常严重的职务犯罪,还自以为自己能早早的放出来。
如此的反腐形式愈演愈烈,一些高级官员频繁落马,但是仍有不少的官员仍有存在着侥幸着心理,以为,纵使是被查出来,被逮住,也会很早的被放出来,对自己非常乐观。
张新华只是一名正处级干部而已,不得不让人惊叹,惊的是这个正处级干部竟然有这么大的胆子,敢贪腐这么多钱,简直就是“小官大贪”的典型;而且更令人可笑至极的是被调查后,法律意识如此淡薄。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都发生了扭曲的变化,信念也完全缺失。
裸官贪数亿自认能缓刑,是因为他看到有一些贪官在被判决后不太长的时间里,就走完了上述流程,继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在如今反腐败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反腐败力度不同以往,一些贪官污吏是很难逃出法律的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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