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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应提速,变成规定动作

2014年08月19日00:04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官员财产公开应提速,变成规定动作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新京报记者回访发现,30个试点地区中,“昙花一现”的地区多达13个。官员财产公开试点5年来,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8月18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开,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在国内尚属深化改革的新生事物,要积极而审慎地推进,实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自选动作”而非必须做的规定动作,因而,实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并不意味在现阶段具有全面推开操作的现实可能性。在这个大背景下,试点官员财产公开多数昙花一现不足为怪。相比那些根本未进行试点的地区来讲,试点地区尽管“昙花一现”也值得称道,他们毕竟为实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总结了其中的经验教训。

  从报道的情况看,触动了官员的财产“奶酪”从而招致阻力,这是试点多数昙花一现的主要原因。公示级别高的官员,一旦其名下的财产树大招风,势必引起轩然大波,招致公众的质疑。如此一来,被公示的官员有可能陷入舆论的漩涡之中,影响形象和工作。加之中央并未要求国内各地都必须实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于是,上级叫停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便顺理成章。

  从操作性上看,叫停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主要因为难以核实公示信息是否属实。官员财产公开涉及官员个人不动产、持有股票、配偶财产等信息,涉及领域和相关部门工作不一致,在查询与核实工作中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准确。另外,缺乏第三方机构和行政监督也是叫停的原因。各试点地区的财产公示主要靠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完成,但全方位的官员财产公示,需要住建、金融部门乃至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联动,才能全面核查官员公示信息的准确度。但现行法律没有对官员财产公示作出规定,部门联动难以形成。

  如是说来,在现阶段要推开官员财产公开,这项工作就不能是各地可搞可不搞的“自选动作”,而是必须搞的规定动作,且要针对试点中的难点进行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全面铺开,这是推进改革进入“深水区”的重要而成功的经验,尤其要有敢于割肉不怕疼的胆魄和定力。否则,官员财产公开工作就可能迟迟不能进入状态或隔靴搔痒,让公众失望。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监督官员的重要途径,是反腐的利器,要把它与法制轨道结合起来,体现出法治的精神。当前,反腐如火如荼,“打虎拍蝇”捷报频传,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当提速,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文/于文军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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