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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反垄断“没排外”更须“没例外”

洪乐风

2014年08月19日10:4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18日的商务部月度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查处垄断行为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中国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触犯了法律都应受到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被视为是对“反垄断针对外国企业”言论的回应。之前,有媒体认为中国的反垄断具有双重标准,对民企、外企严格,对国企消极,中国欧盟商会更称遭受了不公平对待。

从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起,在历尽一段必然的“准备期”后,反垄断执法渐入新常态。外企之外,作为国企的茅台、五粮液被开出天价罚单,而中央企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也被调查。仅从数量和规模上来看,国企、民企、外企被调查的概率,并不支持“厚此薄彼”的说法。

因此,反垄断“没排外”是事实。另一方面,舆论特别是饱受垄断企业之苦的普通民众,更期待这一执法新常态能够实现“没例外”。比如,对通信、石油、天然气、电力与电网等企业的开刀,直接关系着老百姓上网、开车、用电的生活成本,较之进口豪车的查处,应能释放出更多的降价红利。但是,实现这种“没例外”的成本显然更高。

在笔者与执法部门的访谈中,执法成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狭义的反垄断,主要是法律执行中的人、财、物支持,尤其是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配备,非常棘手。这里的困难不分内外,对国企外企都一样,都还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二是广义的反垄断,难点在法律之外,就是部门利益、隐性集团对执法的抵制。比如,有的监管部门或明或暗地“护犊子”,也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开出“没下限”的优惠,让企业抢了不公平竞争的先手,还埋下了地方保护的伏笔。此类成本发生在国企身上为多。

所以,直言反垄断“没排外”的同时,也需要有股子强烈的“没例外”的呼声。这就需要更多些“法网恢恢,越织越密”的决心,不仅仅是三家执法部门的分内事,更多还得依靠顶层设计者攻坚克难。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法治经济,刑当然可以上大夫、上大企业。当执法的频率、力度、覆盖面稳步提升,当人们不再为开出的罚单咋舌、惊诧时,反垄断才能真正进入“没排外”“没例外”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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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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