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刚刚得到的河南沁阳警方相关资料中获悉,在“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车祸死亡一案中,有多名官员在肇车辆上,并在车祸发生后悄然隐身,未对遇难者施实救援。(8月15日中新网)
据悉,车祸发生在2013年2月11日,距今已经过去整整一年半的时间。事件发生之初,就因为受害者张学林“沁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及肇事者王浩斌“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的特殊身份受到大众关注;如今,又爆出了车祸发生时,实际还有另外三名公职人员在场,然而事故发生后却集体“隐身”的“猛料”,使得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众多谜团仍未解开,案情仍然“迷雾重重”,而民众则需要更多的真相。
首先,我们还原交通事故现场,沁阳警方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了简单的描述,称是由于肇事方“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左侧”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其中,“思想麻痹”四个字颇值得玩味,试想一个正常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思想麻痹?
其次,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并未第一时间采取救治,而是迅速逃离现场,10余小时后却又主动投案。而警方工作人员则以时间过去太长为由,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那么,其之所以选择“消失” 10余小时后再行投案,究竟是为了逃避“酒驾”,还是为了替谁掩盖?
再次,便是此次爆出的“猛料”,即当时肇事车辆上还有其他三名公职人员。如果说肇事者第一时间逃逸还勉强可以理解为其一时慌张所致,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明明身在现场的三人选择见死不救?甚至是作出了集体“隐身”的怪异举动?他们作为车祸最直接的经历人与目击者,为何在事后却采用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仿似从未经历过此事?他们是否在替谁隐瞒?
简而言之,目前整个事件最大的疑团有三:肇事者是否是“酒驾”?此案是否存在“顶包”现象?为何众多公职人员明明身在现场,却选择集体“隐身”,见死不救?目前,三名集体“隐身”的公职人员已被找到,希望警方能以此为突破口,尽快查明真相,更公众一个交代。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