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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公共建筑理应摒弃长官意志

赵志疆

2014年08月13日15:21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公共建筑理应摒弃长官意志

日后,若领导干部因自身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如经查实影响恶劣的,将追究其责任。据《人民日报》报道,安徽省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筑规划设计应遵循重原创质量、节约资源等原则,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也在不断变换着容颜——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20亿平方米,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大量涌现的新建建筑,除了见证城市的发展之外,还带来了“千城一面”的负效应,更有甚者,“短命建筑”时有曝光,“雷人建筑”随处可见,而这一切多与建筑设计中的“长官意志”密不可分。

揆诸报端,“大秋裤”、“大铜钱”、“比基尼”之类令人啼笑皆非的建筑创意屡见不鲜,“天安门”、“国会大厦”、“悉尼歌剧院”等山寨建筑一应俱全……相当一部分建筑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命运,不免使人无尽感叹:但不知,有多少雷人建筑已在一片揶揄讽刺之中灰飞烟灭,巨额投入则被视为“交了学费”。

一个看得见的现实是,越是“长官意志”强势的地方,其建筑设计越“弱智化”,乃至于有建筑界人士自嘲:城市建筑成什么样,市长说了算,开发商算了说,建筑师只能是算说了。当公共建筑的生长方式由“长官意志”决定的时候,其弊端显而易见:大拆大建、形象工程、风水建筑应运而生。公共建筑理应面对大众,但在“长官意志”包办一切的环境中,权力审美实际上主导着公共建筑的命运,建筑设计如果不考虑“长官意志”就难免会流产,无条件屈从于“长官意志”,建筑则难免贻笑大方。

“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抵不过领导一句话。”公共建筑中的“长官意志”虽饱受诟病,但却屡屡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究其原因,热衷于干预规划、主导设计的领导干部很少因此被问责。科学规划的前提应是明确决策失误追究机制,在明确领导干部应为此承担责任的基础上,这种责任追究不应附加期限——无论当初的决策者日后调离、升迁或是退休,都应对曾经做出的决策无限期担责,由此倒逼其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而这也是预防政府投资决策失误的关键内容。

摒弃公共建筑中的“长官意志”,除了为权力设限之外,必须落实建筑设计的相关审批程序,以严格公示制度提请广泛的公众监督。城市是公众利益的集合体,不是个人意志无限发挥的舞台,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在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将一意孤行的“长官意志”排除在外,这不仅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伦理,也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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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嫣(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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