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某因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洛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6日,洛川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党某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8月8日《河南商报》)
官员开房、通奸、强暴,在时下已算不上新闻,媒体上隔三差五就会有相关消息曝光。从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某强暴女下属来看,也未能逃出权力这剂“春药”。笔者认为,从该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还真不少。
今年3月24日,党某被任命为城管局长,截至8月5日案发,屈指一算还不到5个月时间。而党某在任命城管局长之前为一镇党委书记。不知道当车强暴未婚女下属的党某,一个基本道德都没有的人是怎样得到上级部门赏识的?如何一步步升到越来越重要的岗位?相关部门及管理者为何就没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依笔者看,应倒查其在任职镇党委书记期间,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行为,或违纪违法行为,说不定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半夜11点还能以工作为由将女下属从家里叫出,不难看出,这位局长在城管局里推行的是家长制管理模式。试想在这样的“老子最大”官念之下,何谈法制、制度?说不定在党某心中强暴女下属就根本不存在违法不违法的事。也许他心中,对女下属霸王硬上弓不过是他看得上她的一种赏识。
笔者认为,要真正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还须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对官员的监管与处罚,尤其是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其不敢、不能、不想逾越雷池半步。二是加快立法进程,用立法的方式来保护职业女性不唯命是从,不受上级私自强制“陪同”等违背意愿的骚扰和性骚扰。三是强化职业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随时警惕身边的潜在威胁,敢于向丑陋行为和不法行为说“不”。因为杜绝性侵、性骚扰,女性的自重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