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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诚信档案要装更多“干货”

任小康

2014年08月06日14:3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划》,广州市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8月5日《新快报》)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社会文明的象征。公务员掌握着行政权力,其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应该成为诚信建设的“带头大哥”。上个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事实上,早在10年前,上海、成都等地就着眼于建设诚信政府,把公务员诚信摆上了议事日程。尽管广州市提出的手段很多是“老调重弹”,但也恰恰说明了当前公务员诚信建设亟需引起重视,亟待走出模式化困境。

毋庸讳言,尽管各地在诚信建设方面开了不少会,出台了不少文件,但当下政务领域的“诚信危机”并未得到有效好转。比如行政单位言而无信,决策带着很强随意性,有的朝令夕改,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公众作出承诺却不兑现;又比如习惯于欺上瞒下,在落实上级决策上“打折扣”“掺假水”,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等。很显然,政府失信行为的背后,也往往站着一个或多个不守信的公务员。公务员个体的失信行为,小则让自身威信扫地,部门形象受损,大则让政府公信力丧失,悄然“拉低”社会信用指数。

公务员失信行为多发,既反映出社会个体道德水准下滑,也折射出诚信管理和惩戒机制的短板,让诚信建设陷入了“稻草人困境”。从这个角度上说,广州市若能将年度考核等信息资源利用起来,管好用好公务员的诚信档案,并使其发挥作用,确实是一种有益尝试。然而,从很多地方的现实操作来看,年度考核等作为记录和反映公务员行政表现的重要载体,往往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鲜有人真正把诚信表现写进去,也更没有听说谁因为不诚信影响提拔了。

要让公务员诚信建设更加有效,而不是一句空谈,我们应该有更加细致的诚信“痕迹管理”。事实上,新加坡、丹麦、芬兰等廉洁度高的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公务员的诚信记录和考察。新加坡的政府工作人员每天都要记录工作日志,包括处理公务、接待当事人和社会交往的情况。一旦遭人投诉或涉嫌违法违纪,行政监察部门就会调取其工作日志,若发现有不实记录,无论其是否真正违法违纪,监察部门都会以不诚信为由给予其行政处分。不仅可能开除公职,取消退休金及各类保险,而且由于上了“黑名单”,连社会上一些信誉较好的机构或企业都不敢录用。

年度考核也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也好,广州对公务员的诚信管理手段其实也是一种“痕迹管理”。要用好这种手段,还需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记录要更细致。对于绝大部分公务员而言,其行政表现往往是通过年度考核来反映,这种一年一记录显然有些粗枝大叶,难以全面、真实反映其诚信表现,如此“诚信档案”有多少“干货”可言?二是要更有用。在广州市的制度设计中,诚信状况将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提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这些措施往往突出“奖”而淡化了“惩”,显然也有失偏颇,而且公务员失信并非个人“私事”,不能仅仅牵涉到其个人利益,其单位领导等等也应该“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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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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