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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快捂不住了”怎么办?

余丰慧

2014年08月04日13: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十个茶壶七个盖,许多地方债务问题都快捂不住了,”一位银行部门省级分行的领导说(8月4日《经济参考报》)。

审计署公开数据表明,截止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负有担保责任、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总债务为17.8907万亿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 .8859万亿元。地方政府三项总债务和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大约分别是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9万亿元的2.59倍和1.58倍。

地方除了预算内外财政资金收支以外,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渠道大肆举债行为已经成为国内外机构和人士对中国金融风险的关注点之一。地方债膨胀的宏观背景是十多年来政府主导的大投资和货币大投放。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在预算笼子以外大肆举债,其“底气”在于在上述宏观背景下,大肆卖地的土地第二财政,大搞房地产的房地产税收,竭泽而渔掠夺式开采资源能源、大卖资源能源的收入渠道等等。这些是支撑和偿还地方债务的基础保证。

一旦上述宏观背景不复存在,一旦土地财政、房地产税收下降和资源能源市场火爆不在,那么,17万亿元的地方债务风险就会裸露出来。而现在这个风险正在爆发。目前,土地财政行将走向末日,房地产税收增速正在呈现20-30%的下降,资源能源市场低迷、销售不振、价格直线走低。地方债偿还保证基础已经彻底坍塌。地方债务风险将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暴露。最为引起关注的是土地市场开始冷清,许多地方流拍频现,土地财政开始下降。同时,全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达37%左右,部分省份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占比高达50%以上。这种承诺都是在土地财政膨胀,基于土地价格暴涨的前提下。而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走势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影响很大,使得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大大减弱,到期地方债违约风险凸显出来。

总体上地方政府的17.8907万亿元总债务特别是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 .8859万亿元,这些存量债务都存在违约风险的可能性。这其中一大部分风险是被借新还旧延缓掩盖了的,是将违约爆发时间推迟而已,本质上已经很难如期偿还了。当务之急是今明两年到期的4.2万亿元债务的违约风险,其中今年和明年分别为2.4万亿和1.8万亿。

2014年、2015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分别占21.89%和17.06%。如果这两年能够度过的话,那么,在2016年和2017年,到期需偿还的分别占11 .58%和7 .79%,2018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占18.76%。都明显低于2014、2015年。自后年起,偿债压力逐渐趋于缓和。一个前提条件是,只要不把这两年的到期债务采取延期、借新还旧措施拖延到以后年份。如果采取拖延战术的话,后年以后的还债压力将会增大,并且可能把地方债的风险越拖越大。

一方面地方债集中到期,另一方面偿债能力在大幅度下降,这种两头挤压加剧了债务风险。必须采取治标和治本并举之策化解地方债风险。对于完全是政府财政应该承担的公共事业类项目,而采取了贷款等借债投资建设的,应该落实地方财政的担保责任,将还债计划纳入到政府预算之中。对于效益周期长,还债时间长,但项目本身没有问题的,地方政府可以优惠条件引入民资进来,将债务落实到民企身上归还。其他到期地方债务,地方政府必须筹集财政资金和土地出让金归还本息。

对于项目失败,还债无望的地方债务,应该允许项目或者地方融资平台破产倒闭。债权人依法承担风险。银行等国有性质的债权人应该在内部严格追责。不能无限度无期限延期展期、借新还旧,这种捂着遮着的做法,必将把小风险拖成大风险;如果项目失败不让破产,那必将不利于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培养。投资人、债权人风险意识培养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让其饱尝风险损失。不如停止所有地方债展期和借新还旧,让其违约风险彻底暴露出来,一次性了断处理存量地方债务。

要形成一整套地方政府举债的硬约束机制。将地方债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地方政府预算收支平衡的约束性规定,地方举债必须根据收入状况来匡算,由地方整体财政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来担保债务。这种硬约束机制将会使得举债风险大大降低。西方国家就是由于所有举债都纳入到了政府预算之中,最终使得一些举债过度的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到了倒闭破产的地步。举债过度,出现资不抵债,你就破产。这就是财政举债硬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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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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