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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串串”符合规定是注册标准的尴尬

郭元鹏

2014年07月04日13:5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最近,我发现银川街头出现好几家名为‘厕所串串’的麻辣串店,不仅令人觉得很不卫生,且难以接受。”7月1日,银川市民余先生向记者反映。市民王女士说:“听见这个店名我都觉得恶心,更别说用餐了。” 对于这一奇特店名,店主朱先生解释:“我觉得这种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其能否办理相关证照?银川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工作人员表示,凡涉黄、涉毒、涉赌内容的低俗企业名称,不予登记注册,但“厕所串串”不属于这个规定范围,构不成低俗。(《新消息报》)

对于“厕所串串”,我倒不是强烈反感。正如老板的说法一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有专门好这一口的。不过由于鄙人不是重口味,自然绝不敢品尝。我倒是对于管理规定有话又说,“厕所串串”这样的名字竟然符合管理规定,符合注册标准。这真是注册标准的尴尬。

厕所固然不是什么下流的地方,其实它和厨房一样,都只是一个地方而已,厨房是做饭的,厕所是方便的,都不龌龊。但是,就传统习惯而言,一说到厕所大家首先想到的自然就会是哪些不能言说的东西。将吃饭的地方和厕所联系在一起,显然会让人有不适感觉。你说,咱们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老是想着这个“厕所”是不是挺别扭?当然,人家这是饭店,想来你就来,不想来你就走,没人强迫,选不选择那是自己的事情。可是在我看来,对于一些公共场所来说,还是要尊重传统习俗的,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去哗众取宠。

我们可以简单举个例子。如果饭店叫“厕所”不是低俗的话,那么,我们不是不是也可以把厕所叫成“饭店”呢?眼下,很多城市的厕所管理都采用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家负责管理,一种就是承包给个人自负盈亏。如果说是自己的自己就有起名权的话,那么私人承包的厕所,他们是不是可以在厕所上挂个“饭店冲冲”的牌子?是不是可以写上“欢迎来饭店轻松”的奇怪标语?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显然是不合适的。

对于这家饭店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饭店是自己的,其矗立在街头,它就是一个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名字就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当店名乌七八糟的时候,就是对公众的不尊重。遗憾的则是,按照管理规定,这样的“厕所串串”竟然符合工商注册标准。因为按照规定,只有涉黄、涉毒、涉赌等内容企业名称才不予注册。这个“厕所”二字显然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如果按照这个注册标准,是不是“避孕套雪糕”、“大便冰激凌”、“不要脸文胸”也可以注册呢?按照这个标准,注册还真没有问题。因为我看过一个新闻,南京的一种小食品的包装上写着“老鼠屎”,竟然也是在工商局注册的。

符合规定不符合审美,这就是工商企业注册标准的尴尬。笔者搜索了一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7月1日施行的,距今已经10年整了,那个时候自然没有问题,因为那个时候奇怪的商家就没有。可以说这种店名是时代的产物,那么我们的工商企业注册标准是不是也要与时俱进了?是不是也要修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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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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