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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干部贪腐“35岁以下现象”更需制度发力

寒星

2014年06月12日13:2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统计,2013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干部贪污贿赂案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就达291人,比上一年同期上升167%。而其中25岁以下新进人员就有27人,上一年则仅为4人。(中国青年报  6月12日)

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年轻干部敢想、敢闯、敢干,的确给干部队伍带来生机与活力。但是,一些年轻干部,他们热衷于虚荣、追求享受、追求奢侈品,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又笃信所谓的“潜规则”,一旦面临外界的诱惑时,抵御力较差,职务犯罪风险较高。

过去常看一些贪官“落马”的报道,对“59岁现象”并不陌生,也有些“见怪不怪”了。而如今35岁以下的“青春一族”却成了高发群体,且他们普遍都是上岗或升职不久就陷入犯罪泥潭的,这确实让人痛心扼腕,更令人不寒而栗。

笔者认为,在当前不断完善年轻干部选拔机制的形势下,想让真正廉洁的年轻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有效地遏制贪腐干部年轻化的趋势,除了对他们从理想信念上加强教育之外,更需要靠制度发力。

要多管齐下,从源头防治。一是应严把“入口”,干部任用综合考察。选拔任用干部应该根据其品德、学识、能力、年龄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筑起防线,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政绩观;三是要加大制度预防的力度,落实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等源头预防措施,让年轻干部不敢走歪路、走不了歪路;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与提醒。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原本动机不纯的年轻人,在混入机关事业单位后,迅速将权力异化为自己牟利的工具,对这些人更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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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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