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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坚决反对冒进式殡葬改革

宣宇

2014年05月29日10:3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安庆突击式殡葬改革引发强烈舆论质疑。27日安徽省民政厅工作人员否认“殡改致使老人自杀”。其逻辑是,“谁能保证6月1日前没有人死亡呢?”,“有些人是不是想利用这个事件抹黑政策?”,其同时强调,殡改政策不会因为舆论影响而停止,6月1日将继续实行。

有了这样无视事实与民意的官方逻辑,安庆市推行这样一场疾风骤雨式的殡葬改革也就见怪不怪了。安庆市4月1日正式启动殡葬改革,要求6月1日起一律火葬。政策出台后多位老人以绝食、上吊等方式集中自杀以求在“大限”之前“睡上棺木”,这难道正常吗?以前有过类似老人集中自杀事件吗?地方主管官员竟能大言不惭地说与这次激进的殡葬改革无关!不顾群众感受、随心所欲的“长官意志”,莫过于此。

中国提倡火葬已几十年,殡改好处无需赘言。但对火葬的态度,中央都是鼓励和引导,对一般群众的殡葬从未提出强制要求。改革几千年旧俗需要春风化雨般长期努力,绝非一场运动式“改革”一蹴而就。

2009年12月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实行火葬的地区,要坚持循序渐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注意方式方法,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针对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借机丧事敛财,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带头作用,积极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意见》提出“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奖励政策”,“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这次安庆“一刀切”强推火葬的激进做法,不仅简单粗暴非人道,而且有违改革的精神和初衷。

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视土地为生命,土葬传统缘于人们对土地的珍视,“入土为安”这延续几千年的传统,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一种宗教式仪轨。笔者无意为土葬传统辩护,但正确的改革方向并不能成为脱离实际、践踏群众意愿、甚至不惜群众生命的借口。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宣传和建立适当的激励引导机制,通过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改革图景。无疑,纠正几千年旧俗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这很正常。这一过程中,殡葬改革必须要充分尊重人民的选择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中华民族是尊老重教的民族,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任何“改革”,都不应牺牲老人的生命为代价,殡葬改革应以尊重生命为前提,和谐社会应该要让老人更幸福。

民政部《指导意见》(2009)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安庆在2个月内搞集中战、突击战,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的宣传引导责任缺失,现在政策“一刀切”,后果让群众承担,这显然是长官意志、滥用公权、李代桃僵,也将从根本上影响政府公信力。

当前中央正在深入推进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强调“加强作风建设无止境”,是“永恒课题”。当看到一个个八九十岁的老人,或绝食或自缢,仅仅是为赶在当地官员臆设的最后期限之前睡上棺材,不知道推进这项工作的官员们心里是什么滋味?其实安徽省民政厅给出了明确答案。关于老人集中自杀与殡葬改革无关的论调,再次暴露出部分官员狭隘自私、严重脱离群众路线和强烈的政治投机,相关官员如此践行“群众路线”,又怎能指望百姓信服?

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有充分的正当理由,但安庆这种运动式殡葬改革,完全背离了中央和政府的一系列指导《意见》,不仅扰民害民,也已经给当地政府带来负面效应。以老人生命为代价的火化率即使达到了100%,在上级那里是个好成绩,但在群众眼里却是不及格。这种粗暴的工作理念与方式,必须尽快纠正,用实际行动真正回归到群众路线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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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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