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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谁该为“质量报复期”的建筑埋单

邓海建

2014年04月30日10:15    来源:检察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谁该为“质量报复期”的建筑埋单

上世纪80年代后,广东、浙江、山东等沿海地区城市化建设提速,一批“快餐式”楼房密集建成。一些专家指出,如今,许多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由于先天不足,后天装修过频、维护不够等原因,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4月29日新华网)。

从浙江奉化20年屋龄居民楼倒塌,到江苏常熟25年居民楼坍塌,“危楼”已成了令人揪心的公共议题。早有建筑专家直言,上世纪建设的一批“快餐式”楼房已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话令人联想起2010年,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曾透露:“中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至30年。”

短短二三十年的楼房,稀里哗啦如积木般倒下,说起来,无非是三个原因:一是当年偷工减料严重,技术标准如牛栏关猫,甚至不少地方直接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据统计,1993年、1994年对空心砖进行国家抽检和部门统检,合格率仅为54.7%和69.4%。二是上世纪80、90年代,市场经济刚起步,不少建筑工人基本是从农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建筑产业原始而粗放。三是正因为住房设计有问题,加之这些房子基本在城市变迁中成了“核心地带”,转手概率大、装修翻新多,大改大修之后,更是让脆弱的楼房伤筋动骨,不倒不塌反倒奇怪了。

高楼是一批批盖起来的,自然也会一拨拨倒下去。2009年8月4日,河北石家庄市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二层楼房在雨中倒塌,17人遇难;2009年9月5日,宁波市锦屏街道南门社区的一幢5层居民楼突然倒塌;2012年12月16日,交付20余年的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楼发生倒塌,造成1死1伤;2013年3月28日,浙江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外山新村,一幢四层楼的民房倒塌。据称,这幢房子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到100年,而英国建筑平均寿命132年,美国74年。如今的这些“楼脆脆”,看似个案,看似是标准与技术问题,但当年大批楼房像种地一样种了下去,它们何尝不曾是地方城市化建设的旗帜?弄清这个道理才能明白,除了倒霉的业主,谁最该为这些年轻而夭折的楼房埋单?

危楼是要“体检”,强制验楼也好,拉网筛查也罢,更难的并不是风险检测,而是修复程序。数十年过去,开发商早已杳无踪迹,从常理常情来说,住危房的一般多不是高收入者,修复成本不是小数字。如果业主作为唯一的埋单者,不仅有悖历史与权责关系,也不大现实。眼下能做的,无非是两点:一是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对于检测后的旧楼及时参保,分摊并化解风险成本;二是地方财政要承担兜底功能,安居才能乐业,没有什么是比“住在不会倒塌的房子里”更大的民生。何况,这些危楼,或曾作为地方政绩,为城市脸面涂脂抹粉,如今时过境迁,“卸妆”责任自然义不容辞。

未雨绸缪,总好过文过饰非。面对进入“质量报复期”的部分居民楼,是该想想办法、有所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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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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