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望角
美国罗得岛州一块污染场地(即英文中的Brownfield,在美国被称为棕地)曾为钢铁厂、金属制品厂聚集地,遭废弃长达20余年,给当地生态和经济带来较大影响。后来经过招标由相关企业治理,12公顷污染土地成功修复,成为价值约两亿美元的商业住宅用地。
这是美国棕地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透视其中可发现,从环境监测到场地修复,每一步运作的背后,都有一部号称“超级基金法”的法律提供了全面清晰的法理支撑和操作依据。以法为媒,正是美国治理污染土壤卓有成效的关键之一。
美国的棕地治理因拉夫运河事件而起。1942年至1953年,美国胡克化学公司将2.18万吨化学废物填埋于纽约州拉夫运河中,在填埋后形成的土地上建造了学校,周围也发展成为居民区。随着时间的流逝,掩埋于地下的化学废物逐渐渗入土壤,甚至形成毒气,不正常的现象随之而来:学生们经常生病,当地居民癌症的发病率与死亡率也显著增加。
最终,民众的质疑和媒体的曝光引爆了轰动全美的“拉夫运河事件”,一个更惊人的发现是,美国境内有成千上万个类似于拉夫运河的危险废物简易填埋场,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美国国会1980年通过了《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批准设立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基金即超级基金,该法案也因此被称为超级基金法。
超级基金法授权美国环保署对全国污染场地进行管理,并责令责任者对污染特别严重的场地进行修复;对找不到责任者或责任者没有修复能力的,由超级基金来支付污染场地修复费用;对尚未找到责任者的场地,可由超级基金先支付污染场地修复费用,再由环保署向责任者追讨。基金资金来源于国内生产石油和进口石油产品税、化学品原料税、环境税、常规拨款、从污染责任者追讨的修复和管理费用、罚款、利息及其他投资收入。
为保障超级基金制度的实施,政府1986年通过了《超级基金修正与再授权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
超级基金法在美国实施30余年,历经不断的调整和修正,总花费超过650亿美元。不过花费虽多,回报却更多。据统计,超级基金法颁布实施到2008年,共清理有害土壤、废物和沉积物一亿多立方米;清理垃圾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约12.9亿立方米,纳入到治理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场地达到997块,为数百万人提供了洁净的饮用水源;统计显示,通过棕地开发创造的就业岗位超过16万。
更重要的是,它还因严厉的连带环境责任制度,催生了一系列相关的环境管理政策,如“绿色信贷政策”“环境责任保险政策”等。这些政策对美国的环保、企业生产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美国棕地治理的实践可以看到,要想打赢治污持久战,贵在树立长效机制,这个长效机制的基石何在?无它,法治而已。污染虽猛于虎,但如能重视法律的作用,而非依靠“运动式”治污,将污染关进“笼子”里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