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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 |
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机关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做好公平正义的引领者、捍卫者和保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强调,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加快,由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当好公平正义的引领者、捍卫者和保障者。
公平正义就像阳光,照耀着宫殿,也不避茅屋,一视同仁。随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全面、准确地体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将其融入每一个执法环节。公安机关应当坚持民意导向,抓细节、促规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验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要严于“砺剑”,提高能力。应对治安挑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更严、更实地“砺剑”,通过建机制,解决专业化问题;抓队伍,解决正规化问题;抓练兵,解决身体素质、专业能力问题;转作风,解决提效增力问题。要把队伍建设贯穿公安工作的始终,加强对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民警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民警的实战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且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铁军,切实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要善于“挥剑”,捍卫形象。必须懂得“100-1=0”的道理。也就是说,一个错误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工作成绩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应该正视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人浮于事、消极不作为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自觉“挥剑”,刮骨疗毒,健康肌体,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通过加大教育、整顿、监督、考核力度,调动民警积极性,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
要敢于“亮剑”,恪尽职守。对公安机关来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基本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是神圣职责,要勇于担当,敢于“亮剑”,通过履行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公平正义。不断探索打击犯罪新举措,完善侦办工作机制,坚持打“速决战”,全力侦破大案、要案,提高依靠群众、依靠科技快侦快破的能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效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火灾隐患整治等项工作,下大力气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日前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丁志军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