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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达:夺命危楼之下,倒塌的是漠视生命的责任

2014年04月05日08:35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董宏达:夺命危楼之下,倒塌的是漠视生命的责任

  作者:董宏达

  4月4日上午9点左右,浙江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小区有一幢居民楼西侧单元一共15套房子发生垮塌事件。7人被困废墟获救,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楼仅建成20年,此前已确定为C级危房,检测机构塌楼前一天称该楼还可住几年。(4月5日京华时报)

  没有地震,没有天灾,居民楼住着住着就塌了,造成了居民伤亡,其惨状让人心碎惊恐。

  房屋有危险,事涉居民生命安全,排险当刻不容缓才是。该楼此前并非没有先兆。据悉,从去年开始,就有住户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房子是危房,“就在4日早上,还有人给当地电视台打电话反映。没多久,房子就塌了。”而且,坍塌楼房此前已被认定为C级危房,检测机构称该楼还可住几年的第二天就塌了,人们不禁要问:检测机构是如何鉴定的?再往前推一下,建筑质量究竟过不过关?竣工时是怎么通过质检关的?造成人员伤亡谁来担责?

  令人难以置信的,塌楼所在小区还曾是当地的“样板工程”。“该小区开发商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小区规划建设,多项工程荣获‘甬江杯’及奉化市优质样板工程称号。”样板工程的核心应是质量,可本应70年寿命的建筑刚20年就“病”倒了,岂不让人怀疑这“样板工程”评定本身也有病?

  近年来,楼歪歪、楼脆脆等现象,屡见不鲜,历历在目。就在发生坍塌的锦屏街道,2009年也曾发生一幢5层居民楼突然倒塌,所幸住户提前转移,没有造成伤亡。事故之后,政府就要求各街道排查建造时间较长、年久失修的房屋,“一旦发现有危房就要求居民立即转移,有质量问题的就地改造”。而且,《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规定对于鉴定为危房的要进行四种处理: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可是,五年后,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这说明,曾经提出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并没有落实到位。没有到位不只是工作上的原因,更是缺乏对生命敬畏的安全意识使然,相关部位相关人员难辞其咎。

  血的教训再次警醒相关部门,建筑质量人命关天,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从设计监管、施工监管到最后的危房处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一套严密的质量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落实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楼歪歪、楼脆脆等现象。同时,也需要房屋管理等部门,在检测处理危房时,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可把危害估计得高一点,实施补救的措施严一些,或许这才算“亡羊补牢”。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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