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汾西县的听众给央广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汾西县多个政府部门大量聘用临时工,他们的工资最低的每月只有300元,大大低于山西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利局的王先生向记者吐槽:“在水利局干了16年了,每个月只有300块钱。在人事局人才中心也签了合同,人家合同建议700多块工资,但实际就每个月300块钱,一年发一次,什么保险都没有,你想干就干不想干自己走。”(据2014年3月31日 中国广播网)
我们先来看看山西省政府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从2012年4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地区1125元、二类地区1035元、三类地区945元、四类地区855元。而汾西县属于三类地区,职工月工资不能低于945元,这是底线。这么看,临时工们的工资还不到最低工资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任何保险。
事实说明,一方面,汾西县众多政府部门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临时工们密切配合政府的违法行为,心甘情愿地忍受自身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汾西县政府部门长期带头违法,无疑是极具讽刺意味的,然而更耐人寻味的,还是这些临时工为什么非得死守政府机关不放?果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在这个世界上,哪块云彩都有雨,哪棵大树都能吊死人,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人挪活,树挪死”,在运动中求生存,在变化中谋发展,已是人所共知生活经验。而且,重实惠、讲现实,日益成为社会主流。即便汾西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地经济很不发达,挣钱的地方很少,但也不至于政府机关就是唯一的挣钱出路。而对于那些年富力强的人来说,一旦走出汾西就会有许多挣钱的地方,财源广进。目前,全国许多二线三线城市餐馆服务员的最低工资都是1800元加全勤加提成了,尤其沿海发达地区普遍存在“人工荒”,用工待遇不断提高,外边有这么大馅饼不去吃,这些人非盯着政府机关饭碗边上的几颗饭粒,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临时工们的这般“忠诚”,除了受“公家人”“铁饭碗”的面子心理支撑外,最为重要的还是“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正如先哲马克思说过:“人们为之所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相关。”别看月工资只有300块钱,说不定这只是灰色收入和隐形福利的零头。据说,许多临时工还是因为有点“关系”才进来的,一般人想到政府机关来“守穷”还进不来呢。显然,临时工并不是冲着300元工资来的。笔者曾见到一个天然气抄表工,他还兼营“代人缴费服务”,且每立方米价格比到服务窗口缴费低1元钱,窗口2.8/立方米,他只收1.8元,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这样的人,就是不给他开工资,他也会争着抢着去干。
这说明,一些人能够守得住清贫,甚至一直坚守16年之久,熬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还是因为临时工的实惠所在。人们都说公务员工资待遇低,却人人拼命要往公务员队伍挤也是同样道理,他们未必就是奔着公务员“体面”“稳定”而去的,体制弊端、制度缺失、权力寻租、监督不力等问题,确实让一些机关工作人员捞足了实惠,肥得流油,也让一些人对政府机关羡慕不已,拼命往里挤,这恐怕才是政府机关的最吸引人之处所在。
所以,对山西汾西多政府部门大量临时工每月只挣300元钱,我们还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有同情,有深思,更要有改革的大刀阔斧,理顺编制,下放权力,转变职能,健全法制,使政府机关成为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之地,而不是发财之所,或许就没人死守300元工资不离不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