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来,全国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一直稳定在约90%的高位,然而,司法公信力却没有随之上升。上海一位基层法官感慨,“程序阻隔了真实,法理阻隔了情理,媒介阻隔了沟通,司法公正难以被社会公众感知,这是司法公信面临的现实困境。”
这样的感慨不无道理。“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要求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系列化,这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必然选择。
司法公开需要力度,还需要温度。刻板、机械、单向的司法公开无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保证当事人的诉求有人接听,进法院的门有人接待,看似法官放低了身段,实际上却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当然,司法公开如果没有力度,没能保障民众的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利,很容易流于形式。建立在阳光司法基础上的公开平台,才能传递出更多温暖和力量。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2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