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飞
近日出台的《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长期租用酒店宾馆办公、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吃空饷、国企列支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3月20日京华时报)
在审计署所列的重点审计项目中,多是长期以来公众密切关注和激烈诟病的问题,然唯独领导干部长期租用酒店宾馆办公的问题,没有引起舆论应有的注意。其实,领导干部长期租用酒店宾馆办公的现象并不普遍,最为司空见惯的是,领导干部长期租用酒店宾馆住宿,以酒店宾馆为家,并自觉名正言顺,合情合理——我既然是当地的“父母官”,长住酒店宾馆还不是应该的吗?
不管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的情况总是经常发生的。这些“父母官”调进来以后,办公地点一般不成问题,毕竟都有现成的官衙,所缺的是,没有现成的房子供其下榻。“父母官”安不了身,那还了得?于是政府就去帮助租用当地最好的酒店宾馆。“县太爷”一般是套房,外间接待,里间住宿;省、市级高干,则要配备接待室、会议室。下榻高级酒店宾馆,当然舒适惬意,不仅浴漱洗涤用品现成,用餐也免费(有的每天象征性地缴2~3元),家人亲友来访也是免费食宿,而且领导换下的衣服由服务员负责洗熨。如此周到服务,高档享受,难怪官员“乐不思蜀”,久赖不走,最关键的在于,一应开支均由地方财政统一结算,无须领导自掏腰包。
倘若费用自理,我想,恐怕没有一个官员愿意下榻高级酒店宾馆的。且不说套房,单以标准间算,一年的费用少说也要10万元左右,有的比其工资还高,真实挥霍公款不心疼哇!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一个“父母官”一年的住宿费,可是十多个农民的一年的收入啊!我们不妨借用李克强总理的语式来诘问一下我们的“父母官”,你们一年下来究竟办了多少事,才不会愧对自己的巨额的住宿费?(且不说他们的俸禄了)显然,必须把这项让群众不堪重负的巨额浪费压缩掉!这也是审计署出台“若干意见”的初衷和目的。
但是,调入的领导干部不住酒店宾馆住哪儿呢?当然不能让“父母官”也和农民工一样“钻窨井”、“趴桥洞”。那让他们如何安身呢?只要树立珍惜民脂民膏的观念,问题并不难解决。第一,现在,各地都建有大量的公租房,如果“父母官”能屈尊纾贵,完全可以住公租房。即便租金自掏,也未尝不可,许多一般的职工甚至公务员不都是自己花钱付房租吗?第二,可以在政府大院内的适当地方建设少量公房,专供新调进的“父母官”居住,房租、水电费必须自付,离任立即退房。第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探索实行官邸制。”各地可以尝试这一制度,建些官邸房(当然要力戒侈华),专供新来的“父母官”居住。但是,一旦离职,即须搬出,决不可以谁住就变成了谁的“祖遗”。
总之,无论如何,不能让“父母官”再以酒店宾馆为家,无度挥霍纳税人的血汗钱,必须尽快从酒店宾馆搬出去,并且永远再见。要达此目的,不是审计机关力所能及的事情。中国的特色是“党官干部”,非得能制约“父母官”的上级党组织“动手”才行——严肃问责和追究,不搬出酒店宾馆就责令费用自理,从其工资中扣除。否则,就摘其“乌纱帽”。惟有采取这种强逼手段,动真格的,才能让“父母官”们不再留恋酒店宾馆的。否则,审计出来也是白搭。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