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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金让:法治化解信访应与打击违法“闹访”相结合

2014年03月21日09:13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汶金让:法治化解信访应与打击违法“闹访”相结合

  作者 汶金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3月19日新华社)

  此一解决信访问题的国家级喜讯,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是一个绝好的消息。充分认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意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意见的五个部分,章章重要,句句如珍。

  信访问题,是困扰我国各级党政部门的一个头疼问题。为此,各级信访主管机关不得不抽调组建一个庞大的队伍去面对一个更加庞大的信访上访者群体。每年花费心的精力、浪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数不胜数。如何根治这一顽疾,考验着我们的执政智慧。从顶层设计上破除制度桎梏,有效化解这一社会性发展难题是一条必由之路。

  法治是所有社会管理难题的最终解决方式。中办国办出台的这份《意见》指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事关党执政地位巩固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又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际行动;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中央在信访问题上的观念大转变,体现出一种良好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值得称赞。从此以后,自下而上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这是一种正确的法治选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信访问题的形成,与我国改革开放快速推进中累积的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不无关系,与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不无关系,与体制机制中的不良反应不无关系。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信访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是真正有问题需要党委、政府或政法机关用心解决的,但不可否认,有一小部分信访者是无理闹三分,妄图通过信访,抓住政府“软肋”,谋取不当利益者亦不在少数。

  对各类信访者,我们应依法审查甄别,区别对待。首先,要依法保障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权利。意见下发之后,对涉诉涉法信访,我们要引导群众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不按法律规定,到政法各单位多头上访、越级进京上访等,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其次,对经过政法机关按规定穷尽法律程序认定为处理正确的涉诉涉法信访,要耐心尽力劝其息诉罢访,对故意曲解法律,缠访闹访的无理信访人要依法给予打击处理,遏制非法信访上访的不正之风无理性蔓延之势头。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抓好这一重要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多措并举搞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解决之道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人尽皆知,使信访当事人人尽皆知,使党员干部人尽皆知。只要我们手握法治法宝,建立健全信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转变执法司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使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信访问题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就不愁这一“难言之疾”不能根治。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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