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建设是政府自身建设的组成部分。当前,官僚特权思想、自给自足思想、“唯书唯上”思想、“官本位”思想、“家长制”思想等陈旧思想,在机关事务领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注重“面子”、看重“人脉”,眼界不宽、自我禁锢,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也是制约和影响改革的思想障碍。
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机关事务领域,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导致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群体利益固化,造成服务保障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苦乐不均。深化改革必须突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固定化的藩篱,促进服务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均衡分配。
调整自身利益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不仅要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而且要打破利益固化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创新,规避和防范新的利益固化和分配不均。
一是转变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能,解决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扭转部门分割、条块隔离的局面,矫正利益扭曲。二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构建权力责任匹配、制度政策统一、保障资源统筹的管理体制,推进管理科学化。三是健全和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张世良 刊今日《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有删节)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