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开被认为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但是国内一些地方的试点证明,一旦人为操作,实际效果就要大打折扣,所以很多业内人士建言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必须走法律程序,需要加强顶层设计。(2014年03月14日,南方日报网)
“阳光是权力最好的防腐剂”。官员收入申报制度的本意就是在于通过将官员财产予以申报,从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提供依据。制度的设计本来是好的,然而,在实际的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却让制度失去了它的公信力。
制度的制定只是一个起点,制度重在落实,缺乏执行力的制度只能是“看起来很美”。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切切实实的予以落实,就要规范当前的各项制度,例如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予以细化,对于谎报的官员予以处罚,并可以考虑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用法律来约束广大官员。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却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力,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几乎没有一起重大的腐败犯罪案件是通过这项制度发现的。他们的败露或者是因群众的举报,或者是由他案牵出,或者是中央在巡视中发现。
反腐败不只是一个自上而下,由中央牵头,打老虎、拍苍蝇的过程,也是一个借助反腐风暴,让广大领导干部从内心深处来树立对于权力的敬畏意识,对于人民的服务意识。这才是反腐败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
财产申报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让领导干部形成接受制度管理、敬畏制度管理的心态,这种心态久而久之会演变为廉政文化。依靠制度建设去营造反腐倡廉的软环境,才能在干部队伍中积蓄源源不断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