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刘鹏:快递手机“变”砖头,圆通怎不懂反省?

2014年03月12日08:15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刘鹏:快递手机“变”砖头,圆通怎不懂反省?

  作者:刘鹏

  寄出去的是手机,怎么收到的却是砖头?近日,石油大学(青岛分校)研究生张强向媒体讲述了他遇到的麻烦事。据了解,张强是受朋友之托,给山东滨州的齐女士代买一部手机,从青岛通过圆通快递寄给她,然而齐女士收到的不是手机,是块砖头。(据齐鲁网相关新闻:山东男子寄出手机“变”砖头 圆通快递再遭诟病)

  寄出手机,收到的却是砖头,这样的事情无疑是让人有些不可思议的。然而其却现实地发生了,那么到底是寄件人寄送之前就有了问题,还是中间有人调包,亦或者是收件人签收之后出现了问题?

  按理说,这些本来都不是问题,而且就算出了问题,也是可以查清楚的。比如张强寄件之前,肯定要对物品进行确认;而快递公司,显然也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对寄送的物品进行相应安全检查并做记录;而张女士收到快递之后,也有必要当面打开查验。

  但事实上,张强在寄送之前,已经对手机进行了包装,而快递公司竟然没有打开检查,到了收件人齐女士,其在签收时也没有查验。这一系列的漏洞与疏忽之下,快递手机“变”砖头,似乎也就不奇怪了。因为寄件方、快递公司、收件人三方只有一方说谎,事情就会变得很奇葩!

  对寄出手机“变”砖头问题,张强和齐女士显然都是有疏忽甚至是有责任的。但更加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快递公司方面,其所存在的一系列漏洞,并没有因为此前多发相关问题和纠纷,而有所整改。比如不久前,同样是山东,就曾发生过“夺命快递”事件:因为消费者网购的鞋子,被快递公司违规快递的相关化学物品污染,收到后查看时,造成中毒,结果死亡。事件之后,快递业也进行一些整治和反思,但我们很遗憾地发现,到了张强遭遇的“寄出手机‘变’砖头事件中,涉事的同一家快递公司,却犯了同样的,不对寄送物品进行相关开包检查的错误。

  法律要求形同虚设,制度规定被形式主义执行,别说是手机“变”砖头,就是“变”其它更加危险的物品,恐怕也是有可能的。这难道不值得我们痛心和再次反思、反省吗?

  建行特约

(来源:齐鲁网)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