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许多人都有感觉,美丽的家乡不知何时被垃圾包围了。乡镇环境污染已成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难点,甚至演变为信访问题。
与城市相比,乡镇污染治理相对薄弱。很多乡镇没有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乱扔乱倒现象突出,生活污水肆意排放。此外,规模养殖场和粗放式加工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易对乡镇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公益性强、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对社会资金往往缺乏吸引力。故其设施建设和运行也难以依靠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而主要依赖政府投入。但是一些地方尚未将乡镇污染防治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环保部门对乡镇污染行为也往往缺乏应有的监管力度,对排污企业、单位、个人更多停留于口头警告,惩处力度不强。
建议加快修订《环境保护法》,尤其要根据农村乡镇污染现状,增加相关污染治理的条款。同时加大地方投入,将环境治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更重要的是,乡镇环境治理督查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涉及农村环卫工作的督办件、暗访件和举报投诉、媒体曝光问题等,及时处置,强力整改。环保部门在执行乡镇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时,要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把预审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议各地把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作者为四川省通江县副县长,本报记者张文采访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0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