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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孝道“红黑榜”,政府管的太宽了

2014年03月05日10:01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毕晓哲:孝道“红黑榜”,政府管的太宽了

  作者:毕晓哲

  今年,武汉将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评选孝子惩戒不孝者。孝道红黑榜并非武汉首创,仅在今年,陕西宝鸡、广东顺德等城市都推出过类似提议,而广东惠州、安徽合肥甚至出台了“列入榜上黑名单者不能当公务员”等规定。(3月3日北京晨报)

  武汉等地出台孝道“红黑榜”,是基于激励孝道这一民族传统,尽而鞭策孝道方面的“后进者”,但以政府行政力量介入道德领域却值得商榷。崇尚孝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假,但“道德”属于社会和公众评价,道德与否属于公众和社会评价的标尺,而不是政府行政行为可以制定和衡量的标尺。以“孝顺”为例,孝顺与否只在于公众心中,在社会公众的整体评价中,客观上不具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一个人被一些人认为对老人很孝顺,在另外一些人眼中可能感觉很一般,孝顺的尺度和标准因人而异,在每一个人心中也是完全不样的。如同一些学校提倡和推行小学生给父母洗脚,在学校和一些教师眼中“给不给父母洗脚”就是一个孝顺的标准,但在多数现代父母眼中“孩子给不给自己洗脚”恐怕并非“孝”的标准。

  在千人千面的“孝道”标准之下,当地政府以什么“标准”评价他人的孝道?或者说,以什么样的“标准”将他人列为“红黑榜”才能让人信服和客观公正?还有一个更让人担心的问题,孝道“红黑榜”有正面评价功能,也有负面否定功能,那些上“黑榜”人群获得的将是负面评价和名誉严重受损的结果,然而,“孝”之一字本身又不是恒定的,有可能个别为人子女者会有偶尔的“不孝顺”行为,但却能事后悔悟和改正,因为“一次不孝”就名誉扫地、一辈子因“黑榜”抬不起头来,这本身也不客观。而孝道“红黑榜”囿于其独特的示范功能,具有“一锤定音”的属性,恰恰又不能解决“一次不孝者”将一辈子“钉上黑榜”的功能。

  出现上述问题和公众担心,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行政力量介入了不应该介入的领域,一些原本应该社会和公众评价的事物和标准,却由行政力量来支配和评价,出现“标准不科学”、“操作性不强”和后继的负面问题将是必然。其实,政府在提倡孝道上,应该将重点和精力放在宣传和引导上,而不是统一制定带有“宽泛性”的道德标准。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更多的从如何加强和完善孝道的制度性构筑出发,如制度性提供给外出务工人员更多的“常回家看看”和“更多的尽孝道的物质保障”,以健全制度和法律来保障更多的老人可以便捷地维护被赡养权利等等,这才是政府最应该做的事情。至于这个人是“孝与不孝”,让公众和社会评价即可,让父母和长辈们评价即可。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地方政府在“不该管的地方”却行使职能,只能是越管越乱,也显得管的太宽。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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