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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命案从必破到不错是一种进步

晏庆盛

2014年02月28日10:55    来源:石家庄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命案从必破到不错是一种进步

河南省公安厅日前下发通知,特别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中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命案一起都不能错”,该通知并没有要求公安机关命案必破。从必破到不错,这一转变受到了法律专家的好评。(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当民众的生命遭受戕害,公安机关想方设法尽早破案并力求命案必破,这本是使命感、责任感的体现,初衷良好。然而,命案必破听起来激动人心,实际上并不科学。在破案指标的压力下,一些公安机关难免采取刑讯逼供、弄虚作假等手段制造冤假错案,致使结果与初衷背道而驰。命案必破是为了打击犯罪,不放过一个坏人,可冤假错案大量出现,不仅让许多坏人逃脱法网,而且让许多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给社会、民众造成二次伤害。

“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个口号一直被公安机关奉为圭臬。其实,如此“两全其美”之间暗含着矛盾:如果“不放过一个坏人”,在破案压力下就难免冤枉好人;反之,就难免有一些命案破不了,这是客观规律。公安机关做不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但可以而且应该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即命案不错。放过一些“坏人”是保证“不冤枉一个好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两弊相权取其轻。

河南省公安厅的转变既是对刑侦科学规律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的尊重;既是防止刑讯逼供、杜绝冤假错案之必须,也是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法律规定之必须。在这个要求下,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可能会下降,但换个角度看,杜绝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不正是公安机关最重要的政绩吗?2011年,河南省命案侦破率达到97.57%,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可是,一个赵作海冤案就足以让这个政绩黯然失色。

去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指出: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这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命案一起都不能错”理当成为一条基本的司法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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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端端(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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