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求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2月26日《北京晨报》)
把接访下访作为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让领导干部放下架子,定期主动接访,变“坐诊”为“出诊”,“面对面”服务,拆掉了联系群众的围墙,实行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起码有以下三点好处:
一是有利于科学决策维护百姓利益。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中,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从而制定出能切实维护百姓利益的科学决策。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越级信访。干部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减少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和集体上访。三是有利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拉近干群距离。领导干部接访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仅能提高信访办事效率,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还能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在百姓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接访不过是一种形式,解决问题才是关键。领导干部主动接访,这是一种亲民举动,体现了执政者的一种智慧。领导干部不仅要在“接”的问题上下工夫,更要在“办”的问题上下工夫。即对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在接访之后,应该千方百计尽快解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样领导接访才会具有实质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