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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伤医当务之急要“治标”

2014年02月20日16:04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预防伤医当务之急要“治标”

  潘洪其

  潘洪其

  2月17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北满特钢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被一名19岁患者用铁管猛击头部致死。18日,河北易县医院普外科医生李某,被一名患者残忍割伤颈部。两天之内,相继发生两起伤医惨案,令人万分震惊。

  从去年10月浙江温岭杀医案,到现在的齐齐哈尔杀医案,近年各地发生的多起伤医事件,给原本欠佳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齐齐哈尔和易县两案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患者接受治疗后感觉身体不适,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在未与医生充分沟通,也未与医务人员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就直接对医生下毒手。这表明,某些患者对医生产生、积累了相当的极端情绪,只要治疗过程和结果未能如愿,就悍然报复。这些人似乎并不把报复医生当成多么严重的事,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人身安全堪忧。

  每一起伤医事件发生后,舆论在强烈谴责伤医暴行、呼吁严惩的同时,往往总会“跳”到从体制层面探讨伤医事件成因,从根本上寻求预防、遏制伤医行为的宏观思路上,并大致形成了如下共识:医患关系恶化、伤医事件频发,一方面是由于没有形成完备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患者反映诉求、获得救济的渠道严重不畅,激化矛盾,酿成事端;另一方面是由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比重过大,“看病难”、“看病贵”放大了患者的焦虑感、无助感,恶化了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加深了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因此,预防、遏制伤医行为,关键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投入,推动医疗资源的公益性配置和均衡分布,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上述宏观思路本身没问题,但对于眼下预防、遏制伤医事件,却不免“远水不解近渴”。当前,必须按照2012年4月卫生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和2013年12月卫计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11部委下发的《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公安机关对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制服,依法严惩。

  医院和地铁都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一些城市,乘客进入地铁要接受安检,相较而言,进入医院也要接受安检,并不是多么苛刻的要求——假如医院实行了安检措施,齐齐哈尔和易县这两起伤医事件恐怕就不会发生。预防、遏制伤医当务之急要“治标”,要把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对涉医违法犯罪形成巨大威慑,同时再积极落实医改各项措施,努力寻求长远治本之策。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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