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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官员老板互相“乱搞”,权钱苟合无法无天?

2014年02月19日14:5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官员老板互相“乱搞”,权钱苟合无法无天?

背景:原中国最大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总裁兰世立曾为湖北首富,2010年4月被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刑4年。东星航空随即被破产清算,超百亿资产化为乌有。他在监狱内曾举报时任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如今出狱后的他接受采访时称,“在落后地方,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

华商报发表龙敏飞的观点:在经济领域,越暴利的经营项目,准入门槛就越高,拿着公章的处长,卡一天还是卡一年,似乎都是他的个人权力。要避免“处长搞死老板”的悲剧发生,就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减免赋税,给中小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更多的发展舞台,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市场氛围;另一方面,则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不能仅仅停留于“纸上谈兵”。

北京青年报发表谭浩俊的观点:兰世立只说对了一半,也就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一半。在东星没有出事前,兰世立与政府及其官员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那时的兰世立,是容不下不同意见以及有正义感的官员的。如果哪个官员敢对东星及兰世立说个不字,可能就将面临被调离或免职的危险。因为,那时的兰世立,凭借着强悍的经济地位,可以在政府官员面前耍这个威风。一个处长可以搞死一个老板。同样,一个有社会地位和影响的老板,同样可以搞死一个处长。

小蒋随想:某些官员与老板互相“乱搞”,其实是滥权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的“狗咬狗”。这种不正当的政商关系,不遵循任何法律规范,只是以利益为最高准则,一旦“分赃”不均,或是各取所需的平衡被打破,二者就会内讧翻脸,巴不得将另一方“干掉”以求保全自我。究竟谁能“搞死”谁,杀手锏可能是谁拥有更大的权钱后台。所以,这种事的本质不是片面的权力向市场放权,而是严管权力、践行法治与监督。

国人税负高低之争,公民权利被置何处?

背景:一则我国已迈入“人均万元税负阶段”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人民日报》刊文解读:我国人均税负只相当于主要发达国家1/10左右,排名世界100名之后。似乎,税负并非“太重”,而是“太少”。

北京晨报发表蔡辉的观点: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它们税收效率高,一方面是市场高度放开,政府尽可能保持中立,鼓励企业充分竞争,政府因此免除了扶持某企业或某产业的义务,成为单纯的裁判员,因此做到公平收税、最大化收税;另一方面是税的征收、使用高度透明,民众意见能相对充分参与其中,钱花在明面上,确实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人们纳税的积极性相对会高。当然,重视纳税教育、加强法治建设等,也会提高政府的税收能力,但从根本上看,税是人民购买公共服务的价格,这个定价的高与低,最终要靠协商来实现。纳税是公民的义务,重与轻是次要矛盾,而公共服务质量,才是主要矛盾。

小蒋随想:无权利不纳税,是基本的政治与税收伦理。换言之,在强调公民纳税的同时,公民权利不可回避。国人远未享受到“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性福利,税负自然也不应与发达国家“类比”。有关部门一方面说国人个人税负较少,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税收多年保持高增态势,这种“吊诡”的背后,是企业税负的沉重。而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十分微妙,当企业因税负高而利润低时,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薪酬。在某种程度上,这未尝不是劳动者“间接纳税”。此外,实力雄厚的央企在赚取了巨额利润之后,上缴利润却一直偏低,这符合其“共和国长子”的身份责任吗?被称为“国民储蓄”的绝大部分央企利润总是在企业内部“转悠”,会不会影响公民福利等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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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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