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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食品安全专职公安是百姓餐桌的正能量

2014年02月18日08:46    来源:齐鲁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郭喜林:食品安全专职公安是百姓餐桌的正能量

  作者 郭喜林

  可以说,食品安全一直是困扰全国人民的顽症;可以说,根除这一顽症并非找不到处方和良药;可以说,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法总比困难多;可以说,只要综合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就能对制假和售假行为构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关键在于我们做不做,如何去做。

  据大河报2014年2月18日报道,河南省将组建专职公安队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这是近日省政府发布的《2014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中指出的。无独有偶,2012年8月31日,山东省公安厅组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13年1月11日这支队伍更名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职打击食品药品及环境资源类犯罪。而且,郑州、漯河要建“肉菜流通追溯试点城市”.《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和政府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和机制将更加完善;由此可见,公安110将为食品安全增加“千里眼”;由此可见,制假售价的食品安全顽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由此可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有了保护神。

  如果这一模式能在全国普及,再加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创新,那就是百姓餐桌上真正的保护神;如果公安110能成为全社会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的平台,那将是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强大动力;如果公安110和工商部门的12315信息进行相互对接,建立统一的联动机制,就能对食品安全中的制假和售假行为构成强大的威慑力;如果这两个部门都能从方便群众举报入手,在增加手机短信和互联网微博信息平台,可以说,就能使食品安全监管如虎添翼,就能形成依法打击食品制假和售假的立体网络体系。这样一来,群众的举报,就可以大大方便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这样一来,制假售价行为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样一来,制假售价就无处藏身,到处都眼睛盯着他们;这样一来,百姓就能避免投诉无门的尴尬。

  如果能把食品安全的创新监管模式尽快完善起来,并向全国各地广泛推广,那绝对是正能量;如果在探索试验成功之后,把好的经验积极推广到所有制假和售假的监管领域之中,那无疑是更大的社会正能量,而不仅仅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管。

  古人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是古往今来,颠覆不破的真理。正如习近平同志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扞卫宪法尊严,就是扞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理,食品安全法规关键在于如何认真落实到依法监管的实际工作当中,而不是停留在法律文本的纸面上,以及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口头上。而且,应当把不折不扣贯彻法规贯穿于实践和创新;而且,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现有社会资源;而且,必须建立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而且,必须最大限度地发动和依靠群众,用社会力量给食品安全监管增添正能量。

  可以说,只有各基地郑政府和监管部门敬畏自己的责任,才能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制,才能依法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依法对制假和售假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才能对制假和售假行为形成法律的威慑力,才能依法维护食品安全法规的权威与尊严,才能使生产和经营者敬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制止制假和售假违法行为,才能依法保障全国各族人民餐桌上的食品安全不受侵犯。

  因此,我们公众更希望国家公安部从顶层设计方面进行全国统一部署和行动,以便使这种正能量在全国各地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无限的酵母作用。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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