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瑶
据新华社报道,继公务出国、公车、公务接待之后,浪费严重的豪华超标“官衙”,成为社会关注的“第四公”顽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遭遇“应付式”清理。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水过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头。为应付上级,让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
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廉洁、亲民的政府,应当让百姓敢于走进办公大楼,乐于走进办公大楼,愿意倾诉自身的困难与诉求,而一座座高高在上、奢华异常、严重超标的“豪华官衙”,只能割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让人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更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如此豪华的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到底浪费了多少纳税人的血汗,是否有人从中牟取了“不义之财”?
因此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是直击问题要害,将清退“豪华官衙”作为转变作风,清退“官衙”心态、特权思想的先行军。
查询以往的制度性规定就会发现,根据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副职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干部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而此轮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时,一个突出的怪象却是“级别越低、领导办公室越阔”。一些乡镇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并配备会客室、小会议室,乃至卧室、淋浴房,楼内还有健身房、娱乐室。显然,有些地方的“芝麻官”,手中掌握的权力并不“芝麻”,而心中的“特权思想”更是远远超越了头上乌纱帽的分量。
因此,面对国家集中开展的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专项行动,不少地方出现避风头、走过场的心理也就不奇怪了。如果不首先清除领导的特权,不树立起长效机制遏制“第四公”的泛滥,难免地方上在应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阳奉阴违、下有对策。有鉴于此,应当定期“晒晒”楼堂馆所清退的成果,引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对超标面积限期腾退或没收、拍卖。而且,要从源头上堵住地方财政预算的漏洞,从根本上掐断兴建“豪华官衙”的资金来源。
要遏制清退“超标办公用房”中形式主义抬头的倾向。针对这种“应付式”清理,首先要纠正官员的错误认识,让他们意识到改革的长期性、规定的长效性。其次,各地要在落实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细则,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对退出办公用房的合理使用。
要真正让清理见到实效,就必须对阳奉阴违者有效运用“制度+问责”的处理措施,让违规者在奢华办公室里“坐不住”,让清理出来的办公用房物尽其用,让群众看到改革的决心与力度。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