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监控、“带标”上路……种种措施之下,春节期间,江西新余、安徽庐江和湖南岳阳三地公车私用现象近乎绝迹,令人欣慰。
始自去年,部分地方试行以拍卖为主的公车改革,拍卖款项上缴财政之后对公务人员发放相应补贴。这种办法的确剪断了“公车私用”的利益链条,但在现实中也衍生出新的问题:部分官员为了节约公车补贴,下基层少了。每月固定的 “车补”划入个人账户,在许多人看来就是一项收入,下基层相当于花自己的钱忙公家的事,不太乐意。
因此,车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避免补贴异化成新的特殊福利。而且公车改革的目的不是“公车不用”,而是“公车只能公用”,影响正常公务开展的公车管理手段必须及时修正。比如,湖南岳阳曾经通过车补方式的公车改革最终改弦易辙,而江西新余以“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保证了专款专用,便效果显著。
当然,管公车,思路除了着眼于“限”,还应紧盯当前改革中罚则相对较弱的现状,制定更详细的责任追究机制。这样围追堵截才能确保公车改革不走回头路。
其实,公车改革,制度建设只是第一步,也是较为容易的一步。而破除官员心目中固有的特权思想,接受并践行公务出行社会化,观念更新更为紧要与不易。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0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