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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领导孩子的“压岁钱”有多少受贿味道

2014年02月07日15:4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反贪局长“被恐吓”与那些“老子说了算”

背景:新华社报道,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张京宏说,在办理一起涉及多个部委机要干部虚报邮费套取公款窝案的过程中,某部委门卫不让进门,他们不得不将涉案人员“骗”出机关大院,采取强制措施。人刚被带走,该单位就打来电话:“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

新京报发表仲鸣的观点:涉事部门无所忌惮地跟司法人员叫板,投射出独立办案之难。按理说,公检法独立办案,受法律保护。可在“级别论”与利益裙带的干扰下,它很难得以保障。涉事部门敢“命令”反贪局放人,或许就跟其错位认知有关——尽管从职责划分上讲,二者是独立的,而非辖属关系,但在现实中,它们的地位却因权界差异而有了区别。也难怪,该单位人员会挟“级别”以威胁。

湖南红网发表乔志峰的观点:某些“太岁”底气何来?估计一是“背景硬”,其所在单位有实权、地位特殊;二是缺少法律意识,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同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之所以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他自己也不干净,生怕被揪住的同事进去后竹筒倒豆子、一点不留地把内情全部抖出来。查查叫嚣“限下班前放人”的“太岁”到底是谁?或者对其所在单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说不定真能收到“一查一窝、一揪一串”的效果。

小蒋随想: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何尝不意味着常态化的监查与制约权力的缺失?透过本例,不仅证明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以及反贪工作需要高层直管,更表明群众与民主监督之艰——连反贪局都被挡在机关门外、还被威胁,遑论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绝对的权力难免产生腐败,习惯于“老子说了算”的权力者叫嚣恐吓,反而暴露了猛然的心虚与胆怯。而这种敬畏与胆颤,本该是一直存在的。

领导孩子的“压岁钱”有多少受贿味道

背景: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如何给领导孩子送红包,成了不少人心里的一个“疙瘩”。有人建议,将“孩子收大额红包视同父母受贿”。

湖南红网发表毛开云的观点:对于新出现的“自己不伸手、孩子啥都有”的腐败新动向,每一名领导干部切不可等闲视之。真到了因孩子收红包而“惹火烧身”时,就不是“坑爹”所能解释和脱得了干系的。孩子收红包,领导必须且只能坚决反对。这既是一分为官的清醒,也是一种做人的准则,更是一种为民服务的责任。领导反对了,孩子就不会收红包了;孩子不收红包了,送红包的人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于送红包的人,也要有相应的提醒、教育和惩戒机制。只有大家都抵制,“变色红包”才能销声匿迹。

小蒋随想:这里涉及的还是公平与公正的问题。行贿的存在说明,钱可以使公平的天平出现倾斜;在钞票面前,公正被抛到九霄云外。如果领导干部有能力根据个人意志,制造不公平与不公正,进而产生各种不当得利,那么行贿与受贿的企图就难以根除。所以,禁止领导干部收礼脱离不了“治标”,送礼与收礼的人还是会“创新”出其他礼尚往来加以变通。铲除权钱交易,核心还是严格限制监督权力,让公平公正贯穿权力行使的每一个角落。如果从权力身上捞不到“油水”,苍蝇自会散去,权力也会回归为民服务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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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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