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奚旭初
1月30日,青岛市召开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春节假期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每年假期结束后的一周也是违规燃放"开门鞭"的高峰,会议要求,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五,有关部门要加强巡逻,严查燃放"开门鞭"的单位。(1月31日青岛日报)
节后不放"开门炮",这个禁令发得好。就事论事,此事讲的是青岛,然而其意义却超出了青岛一地。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也染上了民间商户春节假后上班放"开门炮"的习惯。而且因为公费购买,燃放的"开门炮"往往属于"超级炮",一个单位燃放掉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一个县、一个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开门炮"费用细细算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铺张浪费,污染环境,机关事业单位"开门炮"引起议论纷纷,乃是理所当然。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身份,其"开门炮"产生的负面导向,更导致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坊间批评"开门炮""轰"走的是民心,"震"掉的是文明,可谓一针见血。而另一方面,在倡导全社会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大背景下,更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不放"开门炮",以"实证"精神来获取公众的信任的办法,显然是更有说服力的证明。今天也常听到一些官员感叹工作难做,一呼再也难有百应。其实与其抱怨,不如反思:自己是否给率先垂范?如果要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不到,这样又如何能让群众心悦诚服?
机关事业单位"开门"不用"炮",但要有"开门红"。长假之后,上班不能迅速进入状态,是一个老毛病。有事不办,该安排的事情被耽搁、该处理的问题往后推,非得拖拖拉拉好几天,才能从"节日情结"中走出来。机关事业单位应该是各行各业的表率,如果松懈拖沓,必然会破坏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的当下,若一定要借"开门炮"之喻,那么工作雷厉风行,办事务实高效的好服务,才是老百姓最愿听到的"开门炮"。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