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政法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地位作用、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对政法机关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做什么、怎么做,都讲得很透彻,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些重要论述,把政法工作和党、国家、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刻揭示了政法工作的本质特征,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历史方位,指出了做好政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政法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政法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作用,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的关系,对于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意义重大。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各级政法机关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在政法工作中牢牢把握这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善于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特殊重要性,集中揭示了维护社会稳定规律,明确提出了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懂得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深入研究、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规律,着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些重要论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有机联系在一起,既赋予了政法工作新的内涵,也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处理的每一项工作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习近平同志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这些重要论述,既是对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充分诠释,也是对新形势下政法机关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工作水平,努力让百姓心安、社会平安。
指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马克思主义文献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了科学回答,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思想风范,标志着我们党对政法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通篇贯穿着科学的辩证思维。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必须处理好的若干重大关系,比如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维稳和维权、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关系,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等。这一系列重大关系,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充分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政法战线辩证地观察、分析事物,正确地研究、解决问题,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通篇贯穿着鲜明的群众观点。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要求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明确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要求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一系列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立场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明确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根本问题,为政法战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指明了前进方向。
通篇贯穿着深邃的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深刻阐述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要求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明确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要求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明确指出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要求政法机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工作重点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政法干警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明确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要求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一系列重要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把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政法战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法工作,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肩负起法治中国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重任,树立了新的航标。
通篇贯穿着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对政法工作面临形势作出了新判断,对政法工作主要任务作出了新概括,对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明确要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执法司法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这一系列重要思想,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政法战线以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实现政法工作长足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
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键是要用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平安中国。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目标、思路,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新飞跃。各级政法机关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树立系统治理理念,自觉把平安中国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来推进;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树立综合治理理念,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各方面协同作用、群众主体作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树立源头治理理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推动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突出问题,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基础。坚持维护群众权益与维护信访秩序相结合,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建立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的机制,推动信访步入良性轨道。坚持常态治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依托基层组织,整合资源力量,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效果。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破大案又管小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该严则严又当宽则宽,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坚持资源共享与深度应用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提高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程度,拓展信息技术应用广度深度,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信息化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要求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这明确指出了政法工作的权威和公信力所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政法机关是老百姓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人民群众感知依法治国的一把尺子、评判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政法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抵制干扰的定力,自觉把遵守法律作为第一遵循,挺直脊梁、铁面无私、秉公执法。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确保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把信息化与执法司法公开结合起来,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把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机统一起来,健全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机制,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解决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新形象。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习近平同志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强调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明确指出了政法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敢于担当是政法干警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纪律严明是政法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是政法队伍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保证。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建设上要有更严格的要求,成为一个始终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的人,把坚持和发展党和人民事业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责任;成为一个有原则、意志坚定的人,管得住心中的“老虎”,不能有权力欲望,不为金钱收买,不被美色打倒,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成为一个有担当、乐于奉献的人,对党和人民事业要敢于负责,危难时刻要挺身而出,遇功要谦让、遇责要担当,工作要忘我、为人要无私;成为一个明辨是非、公道正派的人,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批评、纠正政法队伍中的不良倾向,敢于为坚持原则的同志说公道话,弘扬正气;成为一个有作为、积极进取的人,始终保持昂扬锐气、坚强韧劲,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不惧风险、勇于创新,不做唯唯诺诺、浑浑噩噩、安于现状的庸人。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健全政法干警统一招录机制和学习培训体系,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政法干警的必修课,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伦理操守教育,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扭转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抓好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的严格执行,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以最坚定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对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同志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促进司法文明进步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损害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完善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体制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深入研究论证,积极稳妥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29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