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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都是公务员”这是种什么理论?

2014年01月29日09:04  来源:扬子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都是公务员”这是种什么理论?

  福建一辆轿车占住一个车道违章停车,当警察前来执法时,司机彭某,却爆出了“都是公务员”的高超理论:“我们夫妻俩都是公务员,你也是公务系统的,就不要相互为难了吧?”(今日本报A13版)。

  这真是迄今为止我们听到的最新奇的理论。“都是公务员”,似乎下面也有一句,“公务员不监管公务员”,或者再发挥一下,公务员和公务员之间应该互相包庇,可以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假如所有的公权部门,都可以对违法违规的公务员网开一面,那将是一种什么状态?纪委也不查公务员,公安也不抓公务员,法院也不判公务员?如果这是真的,公务员岂不是无法无天?

  公务员不惩处公务员,难道所有的公权机关都是为了对付老百姓的?大家联合起来,结成了整治老百姓的统一战线?这样的社会自古至今不曾有过。据说,彭某在晋江市工商局工作,难道她平时执法,也是只依法查处违规的老百姓,对于公务员违法的一律不查?那岂不是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公务员不惩罚公务员,这样的理论来自何处?不知道。恰恰相反,《公务员法》第十二条里是这样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看来,彭女士的理论完全违反了法律对公务员的要求。她的理论是她自己的创造,她为自己的特权制造借口。或者,她觉得,公务员之间就应该进行权力与权力的交换,从而实现“互惠”,让腐败交易由“数学级数”向“几何级数”发展。

  不过,我们虽然批评彭女士“都是公务员”的歪理,但实际土壤却可能真存在呢。就拿这件事来说,当事人王某和彭某两人涉及违停、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和妨碍公务三项违法行为。按规定,违停可处罚款扣分,不带驾照还可处扣车,而妨碍公务严重者可处行政拘留。但结果,主管部门只是对两名当事人分别给予效能告诫处理,派出所的什么扣分、罚款、拘留都免了。主管部门进行的行政处理代替了违反交通法规的惩罚。如果是一个老百姓,没有行政处分,警方会免于处罚吗?所以,对于两名当事人,应该是行政处罚与交通违法惩罚同时执行,这才是依法依规办事呢,派出所如此枉法办案,难道是考虑到“都是公务员”? (江苏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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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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