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要求,市属公园内的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一律关停,公园内租用合同到期且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场所一律不得出租,确保公园更好地面向游客、服务群众、提高质量。市纪委还牵头园林绿化、文物、公园管理等单位全力推进“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
公园本来就应该姓“公”,服务面向普通大众,一些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在公园里跑马圈地,霸占了公园里最好的资源,只为少数人服务,把普通游客挡在门外,这种做法有违公园的公共属性。
在中央推行“八项规定”的背景下,一些公务招待为躲避监督,往往选择公园私人会所等私密性极强的地点,因此,为进一步遏制公务吃请行为,必须对公园中的高消费场所开刀。
在大力清理公园高档消费场所的同时,相关部门更需要查清,这些公园会所是怎么建立起来的?按照《北京市公园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也就是说,公园里建高档消费场所,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可明明是违法行为,为何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这些年来,媒体多次报道公园高档消费场所的问题,但对此,公园管理部门为何不积极处理?甚至,一些会所还在舆论曝光之下日渐发展壮大,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北京具有高知名度的北海公园内的乙十六号御膳堂。
清查公园高档消费场所,需要与查处违法违纪相结合,同时完善公园经费保障,如此才能标本兼治,防止公园高档消费场所日后卷土重来。
(刊今日《新京报》 本报有删节;相关报道见A15·中国新闻)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