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2013年12月下旬,沃尔玛济南泉城路超市销售德州福聚德“五香驴肉”被检测出狐狸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月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行政约谈沃尔玛中国区高层。在约谈会上,沃尔玛高层就“狐狸肉事件”表达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沃尔玛也表示更多责任应该由制造企业负责。(1月7日齐鲁网)
毫无疑问,“挂着羊头卖狗肉”是消费欺诈,“挂着驴头卖狐狸肉”比其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山东相关方面在事隔近一个月之后,才对沃尔玛中国区高层做了一个不痛不痒的行政约谈,难免让众多消费者有所失望。但沃尔玛高层道歉,并愿意承担责任的表态,多少也算是对事件有了一个交待。
但处在食品安全,处在相关管理部门的角度看,“挂着驴头卖狐狸肉事件”,显然并不能因为沃尔玛高层的道歉,而就此了事。一方面,沃尔玛是一家大型的连锁超市,其内部采购、商品管理等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序,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内部疏漏和问题”,才导致了狐狸肉的“进场表演”?亦或者,所谓的“内部疏漏和问题”,不过是超市方面在利益驱使下,对故意玩儿“李鬼”行为的借口?对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彻底调查清楚,然后给予相关处罚,并公布相关信息,给消费者一个明白。
另一方面,对“挂着驴头卖狐狸肉”问题必须启动追溯机制。“挂着驴头卖狐狸肉事件”虽然有了初步结果,但其留给我们的问题依然是很多也很复杂的,比如狐狸肉的源头问题,是什么驱使一些人用狐狸肉冒充驴肉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举一反三,追查到问题的第一个环节,对相关责任人都要给予明确的、严厉的处罚。并同时排除沃尔玛之外其它超市和市场也存在类似问题的可能。
除此之外,我们必须要有一个事前预防发生类似问题的机制,不能总是在出了问题之后,在“狐狸肉”已经进入零售市场、摆上百姓餐桌之后,才由消费者发现、检测并举报。因为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必须将环节提前,做好相关预防机制,做到完全避免老百姓成为“小白鼠”,也才能算是成功的。否则,等人们用健康的代价、血的代价甚至生命的代价发现了问题,一切也都晚了!
“挂着驴头卖狐狸肉”是沃尔玛超市的问题,但又显然并不是超市单方面的责任。对此,我们显然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以超市的道歉的为事情的结束,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时刻放在首位,将相关法律和规定,坚持并坚决地执行到底!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