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实践办”日前透露,今年将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评判“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依据、标准和定位,研究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行为。
人们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颇有怨言,但严格说起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是严谨的表述,对何者是、何者未必是的评判也很可能发生分歧。平时给一些工程贴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标签没啥不可以,一旦列入整治范围,就要有认定的依据甚至量化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上,整治之前先做研究评判的工作无疑是必要的,并且也能为日后警惕、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打下扎实的基础。
“形象、政绩”被冠以工程之名,必然涉及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远非一项工作出了问题能迅速纠正那样简单。比如一个财政困难的县,非要建堪比美国白宫那样的办公大楼不可,并且也建起来了,人们称之为“形象工程”,将其列为“形象工程”也应无异议,但如何整治,又如何体现整治的效果呢?总不能把它们统统毁掉,再来一次劳民伤财吧?很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落地生根,处理起来可能陷入两难。因此,最理想的是防患于未然,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处于萌芽状态或只有雏形之时就加以遏制,以免木已成舟式后患。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所以流为贬义,首先就在于它们严重脱离实际,是一些地方领导好大喜功的产物。不过,其盛行的观念基础似乎还没有得到深究。曾几何时,跨越式发展、跳跃式发展一度成为地方政府追求的发展模式,人们对此似乎也不以为非,全然忘记了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教诲。如果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则什么样的工程都可能异化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比如建文化宫,不能不说是民生工程,但一个地处偏僻、仅有3万人口的县,为什么要盖一座造价1亿元的文化宫呢?在公众如厕尚叹大为不便的地方,若偏要倾力打造一两个豪华公厕,也不能不使人发生“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联想。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式的土壤,除了思想观念,就是制度层面的预算和考核。一些地方领导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是有条件搞,二是搞了有好处。一些地方领导大手一挥,搞的工程都是大手笔,这不能说明这样的领导有魄力,只说明这个地方的财政预算约束失之于软,谁见过哪个领导自掏腰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呢?把政府的钱袋子看住了,钱不像从前那样随意花,“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外,一个工程能成为领导升迁的重要资本,这主要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政绩考核的指挥棒失之于偏。既然搞工程就是有形象、有政绩,有形象、有政绩就要提拔重用,而且搞什么样的、搞多大的工程都不需要花自家一分钱,那么又有几人不会倾心于此呢?
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最高或最低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官员个人名利立于劳民伤财之上的官场陋习逐出历史舞台。
(作者为北京青年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