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二、三线城市较为普遍的电动车有向一线城市扩张的趋势,在电动车队伍日益壮大的同时,车速过快、驾驶员违规驾驶等问题日益突出。
现有的法律条文中,电动车既不属于“机动车”,又不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车违章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不少带有侥幸心理的车主在上路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在研究制定当中。这反映出希望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一难题的思路。
立法管理电动车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早在2010年初,国家便有相关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就意味着现有的大多数电动车得上牌照,车主得考驾照,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简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使得庞大的电动车群体挤占原本就不充足的机动车交通空间,会加剧交通状况的恶化。同时,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所带来的执法成本上涨、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都需要考虑。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管理电动车是大势所趋,如何兼顾交通安全和群众的刚性需求,需要各部门缜密调查,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
(据新华社1月2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03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