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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查处破坏选举案件 维护代表选举公信力

唐 智

2013年12月28日20:1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28日,湖南省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布。根据公布的案情,绝大部分衡阳市原市人大代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多名候选人为了当选省人大代表,竟然以金钱开道,数额巨大;另有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具体运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问题,绝不容许任何形式的破坏。

从公布的案情看,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一次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该案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令人触目惊心。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着国家政权建设,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涉案人员明目张胆“用金钱换选票”,冲击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红线,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必要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选举法》明确了各有关机关的职权职责,有利于及时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行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增强人民对于选举的信任。

破坏选举的行为,腐蚀民主根基,不破除不行。治理其中的乱象,必须系统作为,刮骨疗毒:一方面,应强化选民参与意识,深化对保障选举公正性的认识;另一方面,则是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选举中的破坏选举等行为,维护选举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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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旭海、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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