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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木:“电马儿”跑得欢,配套措施要跟上

2013年12月22日09:56    来源:齐鲁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图八木:“电马儿”跑得欢,配套措施要跟上

  作者 图八木

  12月21日,仁寿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在为民服务电动车集中发放仪式现场领取电动车。当日,四川眉山市仁寿县委举行村(社区)为民服务电动车集中发放仪式,首批向文林、大化等6个乡镇的每个村(社区)发放一辆为民服务电动车。据悉,到本月底,仁寿县委将把为全县618个村(社区)分别配备的1辆为民服务电动车发放到位,进一步为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提供便利,提高其办事效率。(12月21日新华网)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是个人口大县,有160余万人,典型的农业大县。面积2600余平方公里,属于低丘陵地区,山多,交通不便。在进行为民服务过程中,由于交通不便,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走访群众十分不便,很多时候靠步行,一天也走访不了好多农户。能够想到给村干部发放电动车代步,是个创新,确实能够减少因为步行耽误的时间。这既是关心村干部的表现,更是关心群众,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的表现,值得表扬。

  笔者不知道他们发放的这批电动车的质量如何,能不能适应仁寿这个山区崎岖不平的山路代步要求。只是这电动车的维护和使用也需要谨慎。因为这是"公车",不得私用。那么在这崎岖的山路上,能够使用上几年?不知道这个问题作为发放电动车的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想过?不能把电动车一发了之,不问后继的维护保养和使用问题,不能来一句"不得公车私用"就完事。需要有更多的配套措施跟上才行。

  首先就是电动车的主体责任人必须确定。定车还得定人使用,不能是公车,人人都可以使用,那样使用不了几天就会损坏或者失踪。因为没有一个主体,看似谁都可以负责任,实际谁都对这电动车不用负责任,这不用负责任的电动车会使用长久吗?再者,这电动车是要充电的,没有一个主体责任人,谁来为这电动车充电?没有电还跑得起来吗?所以,首要的问题就是必须确定责任主体,到底是哪个人具体负责这部电动车,不能因为是电动车就不当回事,那也是公家财产,马虎不得。

  其次就是维护保养及更换问题。这电动车使用寿命肯定不能和汽车相比,要不了一年,各种问题就会出现,这电动车损坏了维修是村里自己出钱修还是上级政府给钱修?这要划分清楚,责任不清,到时就会出现扯皮,不但影响基层村干部干工作的热情,更会伤害村干部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只有将维护保养及更换的主体明确了,才可以让村干部放心使用。建议还是不要让村干部使用村里那有限的资金,应该由乡镇以上的政府来承担维护保养及更换车辆费用。你这电动车是为民服务车,总不能让群众花钱来维护保养和更换吧?

  最后一点建议是在以后的更新时能不能把电动车更换成为摩托车。虽然成本要增加一起,维护和保养费用也要增加,但应该更管事。毕竟摩托车可以一次性可以跑更远的路,可以更节约时间。还使用时间可以更长,而电动车,大家都知道,充一次电在城市平坦的街道上都跑不了多少公里,更不要说到那些崎岖的山路上去跑,可能跑不了几公里就会成为累赘,不但不能够使村干部方便,更可能没电或者烂在路上而成为"车骑人",力气小一些的推都推不动吧?如此一来,这电动车还能"为民服务"吗?

  如何将电动车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而不是成为累赘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去研究制定相关方案,不要使好事变成坏事,那样就得不偿失了。为民服务要有做好事的决心,更要有做好每一件事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证好事不会变成坏事,或者让花了钱办的好事最后却不了了之,那样不但对不起被浪费的公款,更对不起人民群众,因为那些公款也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所以当三思而后行。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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