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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聚焦曲艺②:保护曲种,还要保护习俗

倪钟之

2013年12月13日08:16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漫画
  徐鹏飞

  曲艺传承和变革的特殊性在于,有很多曲艺门类是与当地民俗相结合的,甚至有些本身就是民俗活动的一部分,是一种“潜曲艺”,经过历代曲艺工作者的努力加工才最终成为曲种。它们的传承就不仅仅是曲种的传承了,背后还有复杂的民俗生态需要关注。湖南鼓书中的“丧鼓”系列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作为非遗项目的“丧鼓”,是两湖地区独有的民间说唱艺术,是在民间“跳丧鼓”习俗的基础上形成的,也称“鼓盆歌”。它本身是一种悼念仪式,所唱内容有死者的生平及业绩(后来逐渐减少),更多的是讲述民间传说或小说、戏曲故事,其中就包括了为守灵人消闲解闷的作用。如此一来,在传承和变革过程中便存在着不同的意见。曲艺家考虑到今天观众的欣赏情趣,认为必须要改造,而民俗学家却要求尽量保持原有形态,改动较大便认为有伪造民俗之嫌。前者是从实用价值出发,后者是从研究着眼,都有道理,关键在于如何统一于共同的目标之下。

  如“丧鼓”今天已经变成舞台演出的“孝鼓”,但在民间办丧活动中还有流传,而且发展为办寿、办喜事中也有应变的形式,可以说还有其存在的价值。在发展这样的民间艺术样式过程中,应该保持两种演出方式,既有舞台表演的形式,也保存民间原生态的存在方式,两者并存对丰富民众生活更为有利。而且两者还会自行相互补充,如在办丧仪式中也会演唱改革后的新节目,舞台上演唱的曲艺形式还可以在民间办丧活动中吸收新发现的有用东西。这也是民间艺术发展的自然规律。

  这个问题在各地曲艺界都有类似的表现,如北京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彻底改变旧舞台面貌,向新的艺术形式学习,在唱曲类节目的表演中,取消了原有的“开场白”及“过口白”,演员上台直接演唱节目,只求演出的“纯净”,却使曲艺演员与观众交流的语言没有了。当然,向观众乞求的话是应该取消的,但介绍节目内容或曲牌形式、有利于观众欣赏的话不该被取消。一些当年参加这项改革工作的同志也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应该的。北京的这种改革在当时对各地的影响很大,似乎全国曲艺演出都是如此。前不久观赏常德鼓书展演,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特别是从“非遗”保护的角度来看,在保护曲种本身的同时,保护曲种活动的习俗,这是活态传承的必然要求。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环境的变化,习俗也要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总是基于原来的形式,带有原来的痕迹,体现原有的传统,如果连这种传统的痕迹也没有了,那就变成另一种形式,不能成为“非遗”项目了。常德鼓书系列中的许多项目之所以还有传承性,还可以列入“非遗”保护项目,就是因为它还有民间的“丧鼓”等形式存在,这点是不可忽略的。若干年后,“丧鼓”在民间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我们在谈到“非遗”项目时也还要寻求其原有的形式,在它还健康地存在甚至非常活跃之时,我们为什么要将其忽略了呢?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3日 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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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雪、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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