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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宜渐进,废除“双轨”须行动

张冬梅

2013年12月12日10:1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昨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或将考虑从现行规定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进行,这是人社部首度针对“渐进式延迟退休”进行释疑。(12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延迟退休即延迟退休年龄,指国家结合国外有些国家在讨论或者已经决定要提高退休的年龄来综合考虑中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情况、就业的情况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龄或延迟退休的制度。

早在2004年,“延迟退休”的话题就开始被提出,多年来,有关延迟退休的研究和讨论从未停歇,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和争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支持者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不仅能让更多有经验的老人在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反对者则表示,养老金缺口应由政府补足,怎能让民众买单?认为延长退休年龄实质是变相“剥削”,更让年轻人就业难的问题雪上加霜。

改革是把“双刃剑”。一项改革政策的出台,必然是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受损。因此,即便获得再多的满意,也会有反对的声音。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改革的最终目的一定是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随着生活水平的进步,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增加,延迟退休已不可避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明确了顶层设计中,延迟退休政策渐进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笔者认为,“渐进式延迟退休”给公众提供了一个心理缓冲期,让大家逐渐适应这种改变。当务之急是凝聚公众的改革共识,在全社会形成高度改革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转变观念,实现幸福和谐老龄化。

我们还须看到,与延迟退休相比,人们更关注的是养老金双轨制。虽然延迟退休年龄本身和养老金并轨没有关系,但多数人都将养老金并轨当作一个公平的前提。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因此,人们对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呼声日益高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其实不是反对延迟退休,而更多是反感政府在双轨制改革上对民意的漠视。养老金双轨制有悖社会公平,在不废除双轨制前提下的延迟退休,只会让人们感到“双重受损”:双轨制已让他们受损害,延迟退休更进一步伤害了他们的利益。如果能尽快废除养老金双轨制,“渐进式延迟退休”或将不会受到什么阻力了。

笔者认为,“延迟退休”宜渐进,废除“双轨”则须立行。在养老问题上,应先废除双轨制,再循序渐进延迟退休,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中国老人在养老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改革红利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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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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