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与一名女子开房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湖北省高院先是否认涉事男子是该院院长和副院长,在被网友指认是该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后,湖北省纪委连同省高院又回应,被曝光者确是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张军,并确认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现已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
这不是第一起“法官开房门”——今年初,上海法官“组团”嫖娼曾闹得沸沸扬扬,人们惊讶地发现,某些平日身穿制服正襟危坐的法官居然如此下流龌龊、执法犯法。这会是最后一起“法官开房门”吗?恐怕,谁也不敢断言——引以为戒、镜鉴自身的话说得太多,有多少人听到心里,不抱侥幸心理?此类丑闻再度曝出说明,某些人对训诫“左耳进右耳出”,还是管不住裤腰带。包括法官在内的干部“前色后继”,败坏的是谁的形象与公信力,不言自明。
有生活作风问题的干部,行使权力时往往也有问题。这不是“有罪推定”,实在是“凡贪多色”已是一条定律。某些干部是先腐败,再用腐败得来的黑金包养情妇,由于“后宫开销”巨大、腐败枕边风频吹,腐败分子的滥权捞钱更为变本加厉。还有一些干部是接受性贿赂,辩称投怀送抱是“两厢情愿”,可后续的“权力放水”完全是拿公共利益与公权力投桃报李。时而“一夜情”,时而“老相好”,某些干部生活严重腐化堕落,权力异变为个人获取钱色的筹码。重庆的雷政富曾声称中了“美人计”,怨天怨地不怨自己,鳄鱼的眼泪值得同情吗?
本例视频中的女子被指是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虽然未经证实,但人们有理由疑虑,如果真有女律师和法官“有一腿”,会不会在打官司中获得偏袒?若此,法律的天平怎能不出现倾斜?这已不是单纯的情色丑闻,更不是什么“窥探隐私”,而是可能影响诉讼当事人切身利益、亵渎法律神圣性、涉嫌司法腐败的严肃问题。
“先矢口否认,后不得不承认”,湖北省高院的表现也令人遗憾。这种“老套”人们并不陌生,许多单位面对丑闻曝料,不是认真核实调查,反倒试图掩盖子,甚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辟谣”再说。在有关单位的表态被证实是瞎掰后,有关单位也将卷入被质疑的漩涡,恐难摆脱逃避监督、试图袒护之嫌。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某些权力与执法者所干的“苟且之事”被公诸于众,还说明总有一双眼睛紧盯着他们,群众监督不会因为反监督的存在而削弱。更重要的是,达摩克里斯之剑始终高悬,对既腐又色者而言,出来混迟早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