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杀医案的旧伤未平,广东一家医院又添新痛。
丧子之痛可以理解,但一切行为需以法律为准绳。设灵堂、砸医院、打医生,必须接受处罚。倘若构成犯罪,则应追究刑责。
医学不是万能的。看不好病,就是医生的错,出了人命,恨不得以命偿命。这些想法都不妥。即便是医疗事故,也应依法索赔。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其正常秩序受法律严格保护。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打击医闹,让他们不敢闹,不能闹,有闹必惩。
医闹频出,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多一些第三方调解机构,多一些客观公正及时的调查处理,多一些患者事后回访,情况也许会更好。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1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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